中国早期国家的历史发展阶段,按照学术界比较一致的意见,应当相当于新石器时代后期和传说时代的五帝时期。由于中国早期国家的形态及其发展道路涉及到中国上古时代如何由野蛮走向文明、早期国家的特色、文明时代初期社会发展道路等重要问题,所以,它理所当然地受到学术界的长期关注。今试将若干偏重于理论方面的思考胪列如下。
一,中国早期国家的形成走着颇具特色的道路。正如专家所指出,这道路既有阶级分化的道路,亦有社会管理职能强化的道路。愚以为,对于中国古史来说,这后一条道路可能更为普遍和重要。据《尚书·尧典》记载,尧的时候就曾“允厘百工,庶绩咸熙”。舜时又正式任命了司空、司徒、士、工、秩宗、典乐、纳言等职官,虽然这些官职名称未必为当时实有,但是尧舜时已经重视设官分职,行使国家管理职能,当为可信。至禹的时候,“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尚书·禹贡》)。如果没有庞大而系统的管理机构,要达到这种局面是不可想象的。从古史记载中可以看出,尧舜禹时代的社会管理职能已表现得十分突出,但却很少发现有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的影子。这正是中国早期国家形成的关键时期的情况。可以说,中国早期国家是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形成的建立在众邦之上的社会权力组织。
二,中国早期国家并非按地域划分国民的结果。以古代希腊、罗马和日耳曼为代表的古代西方早期国家的特点是,它在氏族制度之后“按地域划分它的国民”。前辈专家或谓禹时划分九州即如此,这是一个可以再讨论的问题。据《尚书·禹贡》记载,禹所划分的九州主要是地理区划,而不是政治区划。虽然讲了九州的贡赋,但并不是以州为单位的贡纳。在贡纳之后夏王朝要“锡土、姓”,即赐土、赐姓。
这表明,向中央贡纳者是居住于各州的氏族部落。可以说,中国古史在进入文明时代以后很久,社会的基础依然是氏族,而不是按地域划分的国民。真正打破氏族的藩篱,而使编户齐民成为普遍的社会组织,已是战国中期社会巨大变革之后的事情。
三,中国早期国家既表现出镇压和统治的性质,又具有浓厚的仁慈性质。从古史记载和考古研究看,至少从夏代起就有了刑罚和牢狱,殷代依然如此,甲骨文的刑罚用字就有多种。在夏商之前的尧舜时代也有主管刑罚的职官,曾对“蛮夷猾夏,寇贼奸宄”等现象进行处罚。
一,中国早期国家的形成走着颇具特色的道路。正如专家所指出,这道路既有阶级分化的道路,亦有社会管理职能强化的道路。愚以为,对于中国古史来说,这后一条道路可能更为普遍和重要。据《尚书·尧典》记载,尧的时候就曾“允厘百工,庶绩咸熙”。舜时又正式任命了司空、司徒、士、工、秩宗、典乐、纳言等职官,虽然这些官职名称未必为当时实有,但是尧舜时已经重视设官分职,行使国家管理职能,当为可信。至禹的时候,“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尚书·禹贡》)。如果没有庞大而系统的管理机构,要达到这种局面是不可想象的。从古史记载中可以看出,尧舜禹时代的社会管理职能已表现得十分突出,但却很少发现有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的影子。这正是中国早期国家形成的关键时期的情况。可以说,中国早期国家是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形成的建立在众邦之上的社会权力组织。
二,中国早期国家并非按地域划分国民的结果。以古代希腊、罗马和日耳曼为代表的古代西方早期国家的特点是,它在氏族制度之后“按地域划分它的国民”。前辈专家或谓禹时划分九州即如此,这是一个可以再讨论的问题。据《尚书·禹贡》记载,禹所划分的九州主要是地理区划,而不是政治区划。虽然讲了九州的贡赋,但并不是以州为单位的贡纳。在贡纳之后夏王朝要“锡土、姓”,即赐土、赐姓。
这表明,向中央贡纳者是居住于各州的氏族部落。可以说,中国古史在进入文明时代以后很久,社会的基础依然是氏族,而不是按地域划分的国民。真正打破氏族的藩篱,而使编户齐民成为普遍的社会组织,已是战国中期社会巨大变革之后的事情。
三,中国早期国家既表现出镇压和统治的性质,又具有浓厚的仁慈性质。从古史记载和考古研究看,至少从夏代起就有了刑罚和牢狱,殷代依然如此,甲骨文的刑罚用字就有多种。在夏商之前的尧舜时代也有主管刑罚的职官,曾对“蛮夷猾夏,寇贼奸宄”等现象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