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成吧 关注:2,722贴子:178,373

【文史百科】剑桥中国隋唐史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4-10-04 13:14回复
    隋炀帝 炀帝其人,历来被封建史家贬为一无是处的暴君。近年来,虽 然有一些学者肯定了他建东都、开运河等事迹,但总的来说,仍是褒少贬多。 本书却给炀帝以很高评价。尽管作者不否认炀帝骄奢淫逸,但认为他在中国 帝王中决不是最坏的。从当时背景看,他并不比别的皇帝更暴虐。炀帝很有 才能,是一位有成就的诗人、独具风格的散文家,还有点像政治美学家,很 适合巩固其父开创的伟业。本书认为,在 589 年平陈时,他在建康的行为堪 称模范。其后他在促进南北文化再统一,向北方介绍南方佛教传统等方面, 都作出了贡献。唐代的繁荣,应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继承和改善了炀帝所开 的运河,运河促使杭州成为繁荣的商业城市,并提高了运送军队和供应至任 何有潜在反抗危险的地区的能力。在谈到炀帝被否定的原因时,作者认为这 是儒家修史者给他抹黑和民间传说对他歪曲的结果。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4-10-04 13:20
    回复
      唐高宗 唐高宗是唐史上一位重要人物。旧史却将他描绘为懦弱的傀 儡,在重要政治制度上建树极少。有些学者也持类似观点。本书不为这些传 统之见所囿,既指出高宗确有懦弱一面,又具体论述了他在法制等方面的建 树。和前辈相比,他的另一伟大政绩是对科举制进行的一系列重大改革。控 制物价的措施也收得一定程度的成功,并行用于有唐一代。唐朝这时的军事 力量和威望均达顶峰,甚至超过唐太宗时期。在高宗后期,武则天的地位基本上是不稳定的。她只能靠间接手段控制朝廷,并一直容易受到攻击。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14-10-04 13:22
      回复
        武则天 她是隋唐史乃至中国史上的一位特殊人物。千百年来,毁誉不 一,至今犹争论不已。本书在全面分析了她的作为后指出:中国传统史学称 684 至 705 年为“武韦之祸”,是“欠公道的”。因为首先,它忽视了武后 篡位前的成就的意义。其次,没有确凿证据能说明在她执政最后几年以前, 政府受其统治作风的危害。第三,武后时期农民生活比史学家经常断言的更 为良好。在人民中间,她可能是得人心的。只有很少的中国统治者,其生日 能像武后那样在农村节日中被人纪念至今。本书认为,武则天之受谴责,原 因在于她的许多行为不符合儒家准则,如沉溺于佛教,延长服母丧期以提高
        妇女地位,派武延秀至突厥与默啜可汗之女结婚等。武则天的消极面表现在: 她最后几年的统治每况念下;她的统治作风高度独断,以至当她失控时,行 政结构立即出现裂痕,而她这时反而不能以其一贯的无情手段,断然采取措 施。对中外学术界有争议的以下一些问题,作者也一一加以剖析。(一)支 持和反对武则天的两派斗争问题。过去主要有两种看法:陈寅恪认为这种斗 争是关陇集团与山东集团之间的最高权力之争;另一种看法则认为是掌权的 贵族统治阶级与新兴地主之间的争权夺利。本书认为这两种看法都有问题, 都是对当时社会认识过于简单化的结果。作者认为,这是维护既得利益的掌 权者与以拥武为升迁手段的势力之间的斗争,武则天利用后者夺取了权力。 (二)武则天迁都洛阳问题。本书认为,从政治和经济上解释这个问题,虽 有一定道理,但不全面。很可能还有第三种因素,即她惨杀王皇后等人后, 内心恐惧,无法再留在长安。(三)以周代唐问题。一般认为,武则天取国 号为周可归因于她追赠其父的封地(周)。但这种看法难以成立。她以周为 国号是为了与古代周朝联系起来,以前王莽等人也都采用过这种手段。她的 目的是想建立周朝所达到的至治之世。(四)科举取士名额增加支持了武氏 政体的问题。本书认为支持这种看法的史料很少。武财天在 660 年后 10 年间 根本没有开科取士。 660 至 683 年进士年平均数也仅 18 人。(五)武则天 代表什么阶级或集团的利益问题。本书不同意她为商人之女,所以就代表“新 兴的商人阶级”的看法,因为其父及兄弟均仕于隋、唐。本书也不赞成武则 天代表东部地区利益反对西北贵族的观点,因她总是强烈地意识到自己的“贵 族”出身。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14-10-04 13:23
        回复
          本书的特点之四是它极其重视史料真伪和专题研究,并且广泛汲取了各国的学术研究成果。
          史料是历史研究的基础。由于自然和人为原因,现存史料不免有这样那 样问题。历史科学的任务,就是要去伪存真,还其本来面目,写出真实的历 史。本书对待史料的态度比较严谨。在《导言》中,它对有关隋唐时期史料 的来源、性质和价值等,联系当时历史背景,做了比较深入的分析,既指出 了史料的珍贵价值,也指出了为尊者讳等缺陷。从本书的论述中可以清楚地 看出,作者对史料既不轻信,又重视对原始资料的鉴别和使用。正因为本书 是根据自己审慎选择过的较为可靠的史料来论述的,所以它的论据比较扎实。
          专题研究是综合研究的基石。从本书的论述和大量注释中,读者可以清楚地看出它是在作者多年有关隋唐时期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等方面的专题研究基础上写成的。也正因为有这种较为深厚的功底,所以这部篇幅较大的断代史才具有充实的内容和独到的见解,而不是人云亦云。
          科学研究总是在前人基础上进行的。本书广泛地汲取了英国、日本、美国、法国以及我国的有关研究成果。本书之所以写得较好,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作者们能将重视史料真伪、专题研究和广泛汲取各国学术研究成果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本书各章篇幅长短不一,这说明它严格根据材料,有多少史料说多少话,因此内容翔实,论述有据。
          本书注释尤具特色,凡属重要人、事都言之有据,有的注释所列出处还不止一则,这就便于读者探索。注释所引著作如加整理,就是一部很全的隋唐史参考书目。读者可以从中了解世界范围内长期以来隋唐史的研究概况。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18楼2014-10-04 13:39
          回复
            内容简介
            《剑桥中国史》是剑桥历史丛书的一种。本书为第 3 卷,论述隋唐时期 的王朝历史,作为《剑桥中国隋唐史》的上卷。原书于 1979 年出版,在一定 程度上代表了国外隋唐史研究的水平。本丛书的第 4 卷(即《剑桥中国隋唐 史》下卷)将在以后出版。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21楼2014-10-04 13:42
            回复
              第一章 导言
              论述隋唐时期(581—907 年)历史的篇幅占两卷,本卷为第一卷。它旨 在为读者提供这一复杂时期的一部记叙体著作。在此期间,中国在政治制度、 与邻国的关系、社会组织、经济以及思想、宗教和艺术生活的各个领域等方 面都发生了广泛的变化。下一卷将详细论述制度、社会和经济变化以及思想 发展等大问题,并附有这两卷的参考书目。
              只要浏览一下这一参考书目,就可以看出许多近代的学者已对唐代进行 了专门研究。中国学者因视它为中国政治力量和影响的鼎盛时期和在文化、 艺术等方面取得杰出成就的王朝而深为注意。日本学者之所以专心致志于隋 唐时期的研究,不仅因为他们对这一时期有内在的兴趣,而且因为在此期间 日本深受中国制度的影响。结果,日本学者对隋唐时期的中国自然有一种深 入和本能的了解,因为后者给他们自己的国家结构、法律、制度、艺术、文 学甚至文字,都提供了大量的素材。西方学者也早就对这一时期着了迷,1753 年耶稣会宋君荣神甫完成了第一部完整的西文唐代政治史;1近几十年,他们 为促进人们对唐代的认识又作出了自己杰出的贡献。
              虽然隋唐时期比 19 世纪以前中国史中的任何时期更加受到近代史学家 的严谨的研究,但最广义的政治史却被忽视了,而且被视为理所当然。令人奇怪的是,本卷论述的大部分内容甚至连近代的中国历史学家也未详细考察 过。只有隋代、唐代初年、武后在位期、玄宗后期和 9 世纪的前几十年才受 到应有的严谨的剖析。至于其他的时期,最佳的概述依然是非常明晰、审慎 和带批判性的著作《资治通鉴》,此书为司马光等人合写,成书于 1085 年。 1随着本卷编写工作的深入,我们对这位史坛巨子的仰慕之情也与日俱增。编写《剑桥中国史》的原来的目的是提供当前认识状况的概要,但结果这几卷 的所有章节体现了对过去忽视的课题的新的研究成果。因此,有些成果仍是 假设性的。但是把许多各别的专题的研究成果通过按年代排列的详细记载联 系起来,这就突出了迥然不同的领域的发展之间许多未知的关系。我们确信, 本卷将为读者提供历史的前因后果,这又将给下一卷更专门的研究增添新的意义。
              通过本导言,我将扼要说明贯穿于这一时期并吸引过去学者注意的几个主要论题,同时提请注意因我们掌握的原始材料的性质而引起的几个复杂的根本问题,因为它们大大地限制了近代史学家的成就。本卷对各个阶段的论述详简不一,这与我们掌握的各阶段文献资料的多少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22楼2014-10-04 13:44
              收起回复
                可以直接放唐太宗和唐高祖部分


                IP属地:湖北来自手机贴吧23楼2014-10-04 21:07
                回复
                  李二呢?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24楼2014-10-05 01:02
                  回复
                    隋唐和外部世界
                    作为重新统一的中华帝国的主人,隋唐两代都充分意识到自己是汉代的继承者。在 6 和 7 世纪,它们想收复汉朝领土的雄心为中国在越南北部的扩张,为一再发动旨在恢复中国对以前汉朝在南满和朝鲜的领土控制的征战, 为占领位于通往中亚和西方的丝绸之路上的诸绿洲王国的行动提供了动力。
                    在南方,隋朝没有遇到什么抵抗,在隋文帝企图进一步向占婆深入扩张 的行动失败后,中国疆域的南限已确立在今之河静区。在此以北的那部分越 南地方自汉代起一直受中国的影响,此时已完全归中国管辖。除了土著民族 的分散的起义外,那里一直是唐帝国繁荣安定的一个部分。939 年越南独立, 该地仍坚定地作为一个部分而加入中国文化区,以中国制度和法律进行统 治,它的统治精英集团深受中国文学的熏陶,并使用中国文字。
                    在朝鲜,中国遇到更有力的抵抗。不像北越自汉以来中国对它在一定程度上继续进行统治,北朝鲜和南满被强大和组织完善的高丽国控制。高丽国对隋几次企图收复原来汉朝领土的行动进行的抵抗是如此猛烈,致使隋王朝因此垮了台。唐朝在高宗时终于成功地征服了高丽,并把大部分朝鲜合并为中国的一个保护国达数年之久。但在不断的抵抗面前,中国人的地位证明是不稳固的。他们的撤退使全朝鲜第一次统一为新罗国,而在满洲和邻近沿海区的原来的高丽的领土成了另一个强国渤海的中心地区。新罗和渤海都是稳定和组织完善的王国,严格地以唐朝为样板。两国的统治阶级都使用中国文字,模仿中国的文体,信仰中国式的佛教和儒家思想。虽然这一地区与越南
                    不同,对唐保持政治的独立,但它也长期处在中国文化圈内。
                    日本的情况稍有不同。它处于汉朝所知道的世界的边缘,隋唐对它并无领土野心。但中国影响已通过朝鲜传入;在 7 世纪,日本人开始有意识地按照唐的模式组织他们的国家,全盘采用中国的文字和文学语言、中国的艺术 形式、宗教、哲学、法律和制度。在唐代,中国在日本的影响达到顶点。虽 然在以后的世纪中它受到本地兴起的形式的挑战,但到了唐末,中国的影响已牢固和长期地把日本纳入其文化圈内。


                    IP属地:浙江来自手机贴吧31楼2014-10-06 15:01
                    回复
                      文化同化的最后一个地区是西南,汉朝已经在这里实施一定程度的控制。在唐代,当地强盛的南诏王国代替了在现今云南省境内的混乱的部落集团。南诏对唐保持独立,并且长时期对它抱有强烈的敌对态度。这一地区直到元朝才正式并入中国。但尽管互相敌对,本地区又相对落后,南诏也采用中国语言并沿用许多唐朝制度。它也成了中国文化圈的边缘部分。


                      IP属地:浙江来自手机贴吧32楼2014-10-06 15:04
                      回复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33楼2014-10-06 15:10
                        回复
                          第二章 隋朝(581—617 年)
                          在 6 世纪的最后 25 年,中国在政治上已经分裂了将近 300 年,这是中国历史中最漫长的分裂期。隋朝结束了这一分裂期,扫清了分裂期遗留下来的 大部分制度上的瓦砾,并为一个新的统一国家和社会打下了基础。以后的许 多朝代都从隋的成就中得益,但最直接的受惠者则是伟大的唐王朝(618—907 年),它建立在隋的基础之上,并在近 300 年的时期内,左右了整个东亚的文化和政治。
                          这一章面对的问题是,如何评价隋朝的成就,和如何对这一时期在中国 历史中的重要性作出估计。如同许多历史学家所说,隋在结束旧秩序、清除几个世纪积累的渣滓和建立一个新型的帝国等方面与秦朝(公元前 221 至前 207 年)一样,但这样说是不够的。就事论事这无疑是对的,但我们只有在考虑了 6 世纪中国远为广袤的版图和复杂性并初步衡量各种新力量——例如草原入侵者、佛教和道教传下的影响——以后,才能了解隋朝各项成就的特 点。
                          因此,我想将本章分成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有关 6 世纪中国的报道, 它将展示出分裂时期遗留下来的某些外貌、文化差别和各具鲜明特征的生活 类型。第二部分概述重新统一者和新秩序的创建者隋文帝的性格、生活作风、 政治哲学和统治方式,另外还有关于他的主要顾问的简要叙述。第三部分讨论隋在建立新的统一的制度化秩序时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措施。第四部分是对第二代皇帝——炀帝——的概述,内容与有关他的父亲的叙述相似。 第五部分报道炀帝在位时巩固其政权的步骤、他创造的新事物和最后他的戏 剧性的毁灭。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37楼2014-10-08 07:45
                          回复
                            土地分配和田赋
                            如果不能适当地为分配田地和征收以农产品为基础的赋税作出安排,中华帝国的历代王朝都不能繁荣兴旺。隋朝也不能例外。早在 582 年,当北方 还远没有巩固,文帝就颁布了一套新法令。据说它们大部分以北齐的条例为基础,而这些条例又是根据 486 年北魏孝文帝采用的均田制。隋规定定期把 土地分配给平民。土地分成以下几类:一、露田,由将成年和成年(隋规定 的范围是从 17 至 59 岁)的受田人持有和耕种,以后要退还当局再作分配; 二、可以继承的永业田,它通常种植桑麻;三、园宅田,它也可继承。这些法令规定的基本分配情况见下表:
                            表 6 隋代土地分配情况表
                            (单位:亩)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50楼2014-10-08 09:13
                            回复
                              隋朝的律令
                              凡是具有想在中国永保基业这一雄心的王朝,都必须采取步骤重订法规。从很早时期起儒家人物就争辩说,如果统治者及其代理人确具美德,法律就成为多余。但他们发现这类情况甚少,于是也像持其他主张的人那样认 为,为了有条不紊地行使权力,当局必须编制法律。当隋朝掌握政权时,它就采取长期以来理想和现实之间的这种妥协办法。隋朝制订的法典对以后的几个世纪仍产生影响。
                              在开皇元年,隋帝就下令负责法律和礼仪的朝廷大臣修改原来的法规, 并制订新法典。他们的报告上呈隋帝,随即在同年阴历十月,共有 1735 条条款的新律被及时颁布。新律减免了旧律中许多最苛惨之法,如枭首、车裂和 鞭刑。诏令在最后以威严和充满希望的语气写道:“杂格严科,并宜除削。 先施法令,欲人无犯之心,国有常刑,诛而不怒之义。措而不用,庶或非远, 万方百辟,知吾此怀。”
                              两年后,隋帝又命令尽量简化新律,于是原来负责的官员将条款减到 500 条,这就是开皇律。在负责这一工作的官员中,要算裴政学识最广,影响最大;他原在南朝的梁从事司法工作,江陵失守他被俘后又在北周掌司法之职。 白乐日认为,在把南朝和北朝的法律传统综合成可行的开皇律时,他的渊博学识和经验起了主要的作用:开皇律的基本结构采用北齐律,内容则从魏、 晋、南朝的齐,特别是从梁的法律中吸收。因此,从它的新颖和简化的形式及其内容的历史渊源来看,它作为重新统一的中国的法律是很合适的。
                              开皇律保持四种刑罚:一、死刑;二、流刑,通常有强制劳动期(有时到边境服兵役);三、就地强制劳动;四、杖刑。对于一切官员,隋律准许依次以铜的斤数作为罚款折罪。官员可以官俸抵作罚款或以降职折罪。对官员最严厉的惩处是削职为民,以后他们就须按规定纳税和服徭役。因此开皇律保持了古法中官民有别的做法,其源至少可追溯到《周礼》(汉代加以系统化的典籍)。
                              按照文帝的性格,他不满足于只颁布新律。在 586 年,他召集地方命官至京,以考核他们是否懂得新律的条款。因为地方长官在其辖区有司法权和行政权,日常的审理和惩处是他们正常职责的一部分。但这种自主权不包括 新律规定的几种严重罪行。它们归御史台审理,御史大夫不但负责调查和起 诉,而且还全面监督帝国的全部官员。由高级官员和法律专家组成的大理寺则审议严重罪行的书面证词,决定罪行性质,提出最后判决,由隋帝宣判。 大理寺可能主要是上诉或受理疑案的法庭,而尚书省的刑部则判决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案件。
                              尽管迅速制订了法典并教导官员们如何应用法律,官僚们仍留恋陈旧的、往往是腐败的方式。文帝试用了许多紧急办法。他一次因有人渎职而大怒,竟废除了地方和京师一切法律专业人员的职务。他一再试图告诫和规定 法律程序,对京师的抢劫还试行他自己的那种惩罚性判决:凡抢劫值一个铜 钱以上的物品的人,应被公开处决。他杀了有小过失的、拒不揭发罪行的和接受小额礼物的官员。以下行动十分符合他个人性格:他每季复查所有囚犯的情况,在秋分(处决犯人之时)复查各地上报的悬而未决的刑事案件。开 皇律虽比以前的法律简单和宽大,但仍不能迫使官员们自觉遵守,更不能遏 制大贵族的任性行为。确实,在整个实行过程中,法律经常被滥用。《隋书》 在提到大理寺两名喜阿谀奉承的官员时写道,“候帝所不快,则案以重抵”。 他们又深知如何取悦隋廷的心腹谋士杨素,其中一人每次在街上遇见杨素 时,“而以囚名白之,皆随素所为轻重。其临终赴市者,莫不途中呼枉,仰天而哭”。
                              开皇律现在只存残卷,但人们充分了解,其内容出色地综合了大分裂时期的法律传统;唐律直接以它为样板,并且通过唐律,它又是中华帝国以后法令的模式。王夫之在 17 世纪对隋律令作了不寻常的评论,他写道:“今之 律其大略皆隋裴政之所定也,政之泽远矣。千余年间,非无暴君酷吏,而不能逞其淫虐,法定故也。”
                              对治理国土具有同样重要意义的文献是可能在 582 年阴历七月颁布的法 典化的隋令。它包括与官场、官僚机构办事程序、土地和税收规定及日常行政章程有关的条款。虽然开皇令已不复存在,但在其他著作中仍可找到大量引文。它涉及的范围、篇幅和分类似乎又是 624 年颁布的第一套唐令的前身。 开皇令像其他律令汇编那样,遵照诏令补充和修订。在讨论关于均田制、税 制和军事体制的管理时,我们已经提到了具体的规定。
                              虽然炀帝下令汇编他执政时期的律令(在 607 年颁布),但它们似乎亦步亦趋地遵循开皇律令的模式,而且主要的编纂者的确也是编纂以前律令的著名人物。炀帝的功绩在于他把隋律 500 条全面减为 200 条。但据说由于王朝要应付征伐高丽失利而带来的危机,刑罚的宽大就转为严酷。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53楼2014-10-08 09: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