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排球联赛(2014-2015)女排竞赛规程(草案)
一、比赛日期
女子 2014 年 11 月 8 日开始, 2015 年 2 月 7 日结束;
二、参赛俱乐部
女子
Ⅰ组:浙江、广东、上海、山东、福建、江苏
Ⅱ组:天津、八一、辽宁、北京、四川、河南
三、竞赛办法
(一)赛制
第一阶段:采用分组主客场双循环赛制,按照上届联赛成绩排名蛇形编排分为Ⅰ组、Ⅱ组,各 6 支队,进行 5 主 5客,10 轮比赛,成绩带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Ⅰ组 1-4 名对Ⅱ组 1-4 名,进行 4 主 4 客,8轮比赛,决定第 1 至第 4 排名及第 5 至第 8 最终名次;Ⅰ组 5-6 名对Ⅱ组 5-6 名,Ⅰ5-Ⅱ5,Ⅰ6-Ⅱ6,Ⅱ5-Ⅰ6,Ⅱ6-Ⅰ5,进行 2 主 2 客,4 轮比赛,决定第 9 至第 12 最终名次。
第三阶段:
1.第二阶段结束后积分排名第 1 至第 4 名的队按名次进行半决赛 1-4、2-3,半决赛采用三场两胜制。排名在后者先进行一个主场,排名在前者后进行两个主场;
2.半决赛负者进行三、四名决赛,采用三场两胜制。第二阶段结束后积分排名在后者先进行一个主场,排名在前者后进行两个主场;
3.半决赛胜者进入冠亚军决赛,决赛采用五场三胜制。第二阶段结束后积分排名在后者先进行一个主场,排名在前者后进行一个主场;如双方比赛结果为 1:1 时,第二阶段结束后积分排名在后者再进行一个主场,排名在前者后进行一个主场;如双方比赛结果为 2:0 或 2:1 时,决赛在领先 2 场的俱乐部主场进行;如双方比赛结果为 2:2 时,第二阶段结束后积分排名在前者进行最后一个主场。
八、转会
(一)联赛境内运动员转会规定
1.联赛期间各俱乐部不限转会人数和上场人数。但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俱乐部参赛,在一个赛季只能转会一次。
2.报名参加联赛的每支队伍从20名报名运动员中选择8名运动员进行公开转会。如本队运动员被转出,允许补报同等数量的运动员参加联赛。
3.联赛境内运动员转会名单公布后,各俱乐部可申请进行转会,转会运动员选择依据上届俱乐部名次由低向高按顺序选择,每个俱乐部一次不超过二名,第一次选择结束后如需要可进行再次选择。两个俱乐部签订转会协议后,报组委会批准备案。
(二)境外运动员转会规定
1.报名参加中国排球联赛的各俱乐部允许进行境外运动员转会,允许二名境外男、女排运动员同时上场比赛。
2.境外运动员参加中国排球联赛一个赛季只能转会一次,只能代表一个国内俱乐部参加中国排球联赛。
3.境内运动员转会境外俱乐部参加境外其他排球联赛,如果比赛期间终止协议可返回本队、也可转会其他国内俱乐部参加中国排球联赛。
(三)转会时间
仅受理参加中国排球联赛的境内、境外运动员转会手续。联赛期间可申请办理转会手续。




一、比赛日期
女子 2014 年 11 月 8 日开始, 2015 年 2 月 7 日结束;
二、参赛俱乐部
女子
Ⅰ组:浙江、广东、上海、山东、福建、江苏
Ⅱ组:天津、八一、辽宁、北京、四川、河南
三、竞赛办法
(一)赛制
第一阶段:采用分组主客场双循环赛制,按照上届联赛成绩排名蛇形编排分为Ⅰ组、Ⅱ组,各 6 支队,进行 5 主 5客,10 轮比赛,成绩带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Ⅰ组 1-4 名对Ⅱ组 1-4 名,进行 4 主 4 客,8轮比赛,决定第 1 至第 4 排名及第 5 至第 8 最终名次;Ⅰ组 5-6 名对Ⅱ组 5-6 名,Ⅰ5-Ⅱ5,Ⅰ6-Ⅱ6,Ⅱ5-Ⅰ6,Ⅱ6-Ⅰ5,进行 2 主 2 客,4 轮比赛,决定第 9 至第 12 最终名次。
第三阶段:
1.第二阶段结束后积分排名第 1 至第 4 名的队按名次进行半决赛 1-4、2-3,半决赛采用三场两胜制。排名在后者先进行一个主场,排名在前者后进行两个主场;
2.半决赛负者进行三、四名决赛,采用三场两胜制。第二阶段结束后积分排名在后者先进行一个主场,排名在前者后进行两个主场;
3.半决赛胜者进入冠亚军决赛,决赛采用五场三胜制。第二阶段结束后积分排名在后者先进行一个主场,排名在前者后进行一个主场;如双方比赛结果为 1:1 时,第二阶段结束后积分排名在后者再进行一个主场,排名在前者后进行一个主场;如双方比赛结果为 2:0 或 2:1 时,决赛在领先 2 场的俱乐部主场进行;如双方比赛结果为 2:2 时,第二阶段结束后积分排名在前者进行最后一个主场。
八、转会
(一)联赛境内运动员转会规定
1.联赛期间各俱乐部不限转会人数和上场人数。但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俱乐部参赛,在一个赛季只能转会一次。
2.报名参加联赛的每支队伍从20名报名运动员中选择8名运动员进行公开转会。如本队运动员被转出,允许补报同等数量的运动员参加联赛。
3.联赛境内运动员转会名单公布后,各俱乐部可申请进行转会,转会运动员选择依据上届俱乐部名次由低向高按顺序选择,每个俱乐部一次不超过二名,第一次选择结束后如需要可进行再次选择。两个俱乐部签订转会协议后,报组委会批准备案。
(二)境外运动员转会规定
1.报名参加中国排球联赛的各俱乐部允许进行境外运动员转会,允许二名境外男、女排运动员同时上场比赛。
2.境外运动员参加中国排球联赛一个赛季只能转会一次,只能代表一个国内俱乐部参加中国排球联赛。
3.境内运动员转会境外俱乐部参加境外其他排球联赛,如果比赛期间终止协议可返回本队、也可转会其他国内俱乐部参加中国排球联赛。
(三)转会时间
仅受理参加中国排球联赛的境内、境外运动员转会手续。联赛期间可申请办理转会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