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的原因是,退货成本比就地销毁要高,代理商或杂志社为了统计当期的实际销量,退回过刊版权页,说明这些是没卖掉的,就当销毁了,你去卖废纸就当销毁费了。经销商然后就可以自由处理了,当然不回去卖废纸,而是换了渠道。(据说有包装袋的杂志,只要返回包装袋就行了。有些是杂志社要求的,有些是代理商要求的。)是不是真是这样就不知道了。
还有的杂志有点国外打口碟的那种意思,打个口说明破了相卖不了,只能当垃圾处理。这边有很多过刊是打口的,只要一过期就会用一个焊着圆形铁片的锤子砸一下,很多过期杂志的封面和前几页都有一个圆洞。
还有更简单粗暴的就是把封面和前几页撕一个口子,或让你亲自撕,不撕打七、八折,撕了打二、三折。自己撕下手可以轻些。
每当到图书批发市场看到那一堆堆撕掉封面的杂志,都会有种末世的感觉,想到451,想到中学课本上说的铺路的棉花和倒入密西西比河的牛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