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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网中央《蜘蛛女之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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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4-11-06 17:38回复


    3楼2014-11-06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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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的会是谁《夜访吸血鬼》
      孤独是人类永恒的命题,鬼故事也是。
      与我们急着赶着投胎轮回故事不同,吸血鬼另辟蹊径,干脆舍了轮回,只要永生,然而最狠的报复也在这里,致命的孤独永远行随影随,逃不了,解不脱。歌里说“看爱过的人一一告别,做过的梦一一凋谢”“满怀忧伤却流不出泪”“只留下我独自残喘千年”。
      人是群居的动物,也是孤独的,因为有了思想,孤独便有了依仗,看看这世界,谁有了解你,你有真正了解过谁。
      行尸走肉混吃等死又有多少人躺枪。
      路易的孤独是无助的。相对于莱斯特的不屑和直接,克劳迪娅的本能,路易从选择的刹那就知道错了。委身与这个嗜血的种族,路易努力保留着人性中仅存的善良,为此莱斯特无数次嘲笑他,却也无数次靠近他。人性残留的善良像一团火吸引着他人的靠近,来汲取温暖。而路易自己则在一次次碰壁之后,一点点退守之后,最终淹没在无尽的黑暗之中,活而无望,死亦不甘。
      路易痛恨莱斯特的欺骗却不想杀他,对于克劳迪娅的需求却因心思的不同而湮灭。对阿曼德始终是殊途殊途路。
      在书中,长生的鬼独自踟蹰在熙攘闹市,昼伏夜出,孑孓一身。长生的代价是将灵魂交给撒旦,没灵魂的人和有灵魂的鬼同样“人不是人,鬼不是鬼”。不再有道德束缚时,却发觉连鬼也做不了。打破既定规则的后果不是每一个生灵可以承受。
      “忙着生或忙着死”对吸血鬼来说成了一种闲,致命的闲,无孔不入的闲。
      最初的路易还抱着一丝幻觉,急切的寻求同类,寻找始源,急切的为嗜血的物种找一种开脱,或找一个解决方案。这一行为如同人类锲而不舍的追寻祖先一样,渴求着答案又否定着自身。这样一种自相矛盾却更能激起寻找的愿望,只是血族的历史短暂而空洞,除却杀戮或者本身只剩杀戮这样的本能,这个物种毫无希望,对于这样的认知,路易彻底幻灭。
      “我用吸血鬼的方式饮尽了这世界的美丽”
      Louis: We belong to hell.
      有一场戏,路易和克劳迪娅在吸血鬼剧场看戏。戏里戏外好像一下子模糊掉了。只看着各种癫狂,杀人的鬼装成人的模样演的比人还真,孤苦无助的少女人类眼睁睁的被吞噬,而无动于衷的人类看客却叫着好鼓着掌。路易的动容,克劳迪娅的冷漠,阿曼德的导演和操纵……一场戏,说尽了人性。水晶鞋与玫瑰花,阴谋与爱情。
      写的是鬼,说的还是人,人性的贪婪和永不满足的欲望,人性里无穷无尽的不被理解和误读,人性里不为他人所知的另一面,人性中时刻压抑的残暴和杀戮。
      安妮的吸血鬼系列,我最喜欢《吸血鬼莱斯特》,但是只有《夜访》最出色,作者在序言上说,她所写的是现代都市里边缘人的孤独,渴望被理解被认同,又感觉异类的疏离和对未来的迷茫。书成以后,其实远不止这些……


      4楼2014-11-06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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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2014-11-06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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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2014-11-06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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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2014-11-06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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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春入旧年
              ------《朗读者》
              年少时,谁没爱过一两个“渣渣”(玩笑话),只有这样,成长才更直接迅速。早经风沥雨倒未必是坏事。
              《朗读者》里,15岁的“我”和36岁的汉娜一段有差距的爱情。
              都说“人生若只如初见”,“我”初见汉娜却是一段尴尬。因为黄疸久病未愈,朋友同学日益疏远,躲之不及。在“我”犯病吐得一塌糊涂之际,是汉娜出手递“我”一盆洁净之水,帮“我”洗脱尴尬。
              这份感激让我再一次踏进汉娜的世界,以至于后来的许多次。
              年龄的落差,性格的差异好像都不是阻挡爱情萌发借口,不管先性后情还是先情后性,总之,在一个15岁少年和36岁成人之间的确有过一段爱恋。
              在少年眼里,汉娜大方从容,真实自然,身态迷人,完完全全迷住了“我”。少年在同汉娜交往的过程中,显著的成长着。例如开始认真的思考关于人生的命题。人与人之间的亲情,相聚以及告别。汉娜不断影响着“我”“她还教我如何克服难为情,教我要有一种理直气壮,天生占有的气概”少年变了“成绩叫老师对我刮目相看”“我”也成为女孩们追逐的对象。
              随着接触的加深,“我”和汉娜的隔隙也放大了。电车一场,“我”的失落以及汉娜的解释,表明两个人之间的认知是多么不同的。少年意识不到,阅历的差异本身就是一种隔阂。
              而汉娜也觉察“这个夏天我的生活变了,不再围绕她,学校和功课,”我开始反叛汉娜。在同学面前“我”拒绝承认有汉娜这么个人。“我让朋友分享了那么多青春期的秘密,关于汉娜只字不提”
              一切在少年还未想明白时,汉娜不辞而别。不,是告别过了,而“我”觉不出。
              这次的打击,“我”彻底变了。“我”目中无人,妄自尊大。汉娜离开后造成的伤害,少年许久许久才平复,或者说一直都有怨念。
              “等我再次见到汉娜,已经是在法庭上了”
              这转折,真绝。
              这种撼动内心的强烈反差,震撼到每一个读者。如果没有以下的故事,这部书也就是一部普通的言情小说而已,然而,接下去的故事成就了作者的才华和深度。
              仿佛前面只是铺垫,而故事才刚刚开始。大吃一惊的不仅仅是“我”还有读者。缜密的庭审,众多的证人,一切最终只有一个指向,汉娜是纳粹并且沾满血腥。
              “我”无法和“我”认识汉娜重合,“我”望而却步,苦苦挣扎。
              这里,全书有一层意义上的全面升华,从单纯少年的恋爱史上升到对国家对人性对战争的反思,这才是本书主旨所在。
              对战争时期每一个灵魂的拷问,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一个普通女人竟甘心情愿的充当刽子手,对生命那么冷漠?居然也是战后那个帮助过少年的人?人性何以如此矛盾。
              带着这许多不解,“我”深入调查下去,最后答案依然出乎意料。汉娜是文盲,耻于自己是文盲这个事实,才使得汉娜做出令人匪夷所思却又合乎她思维的事情来。原来汉娜一直让“我”朗读的真相在此。汉娜盲目的承担更多的罪责,而知道真相的“我”却没有站出来替汉娜辩解。“我”胆怯了,同时,“我”也认为汉娜应该得到惩罚,为教堂里那么多无辜的生命。不管出自什么原因,汉娜们都不应该被原谅。
              作者说“人并不因为做了罪恶的事儿完全是一个魔鬼:因为爱上有罪的人而卷入所爱之人的罪恶中去,并将由此陷入理解和谴责的矛盾中;一代人的罪恶还将置下一代于这种罪恶的阴影之中”
              “人类作为主体而存在,人不甘心沦为客体”汉娜的选择,我的选择,真实的呈现在读者面前时,我们更多的是思考,而不是指责。
              “我”思考的最终结果是,帮汉娜救赎。“我”寄朗读带和书到监狱,在汉娜学习的过程,在“我”朗读的过程,救赎。“我”全程只是朗读,没有插自己的话,汉娜沉默的接受。第四年从监狱来一张纸条“小家伙,上一个故事特别好!谢谢!汉娜”那一刻,作为读者的我眼泪刷的下来。这次不是用说的,是用写的。熟悉的语气,久违的亲昵,全在字里行间。“我”和汉娜依然爱着,只是多了一份亲情,一份责任。
              最后说说结尾,一直让“我”耿耿于怀的汉娜的死。应该说“我”的救赎是成功的,汉娜读书写字学会思考,“我”也自认为成功了,然而又一次打击到“我”,汉娜自杀在刑满的前一天,为什么?原因作者始终不说,读者却不断猜想,自责?绝望?悔悟?……相信每一个读者都有一份答案。
              好的作品,首先在于作者的责任感,对读者的负责,对历史的负责。作者的态度决定一部作品的成败与否。而读者也要明辨是非。
              此书给我们的思考很多,当时事变迁时,该站在哪一方?正义的抑或所谓正义的;关键时刻是随波逐流还是捍卫自己的内心,如果不能坚持的时候,怎么办?或者不敢抗争,怎么办?
              人生需要不断的拷问自己,反思和选择。
              读书也许不能给我们带来什么,但是“它会影响你,净化你的心灵。”不知不觉,读书已经成为我们生命中不可割舍一部分。


              10楼2014-11-06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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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2014-11-06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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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小译


                  13楼2014-11-06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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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厉害啊
                    ——来自 爱贴吧 Windows Phone 客户端


                    IP属地:山东来自WindowsPhone客户端14楼2014-11-06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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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漂亮的衬布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4-11-06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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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是推书贴,利害。强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4-11-07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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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哪,一口气这么多篇,要来不及看了……


                          IP属地:江苏17楼2014-11-07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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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楼2014-11-07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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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明天来临
                              很久以前几乎看遍了西德尼·谢尔顿的所有市面上的书。这次买来译林新出的,主要重温一下,留个纪念。看西德尼的书就像看美剧,故事性强,大起大落,扣人心弦,然而,看多了,也就那么回事儿,当年的畅销书,今天也只是当畅销书来看。缺点就在于人物塑造的过于完美过于戏剧化。
                              《假如明天来临》是他的最好的作品。
                              现在看到的,是化为人生体验的读后感。
                              1. 天真谁都有,入狱前的特蕾西天真到傻到痴。前期精彩之处不是几个大鳄如何玩弄陷害一个小妞,而在警察库伯狱中探望之后那句话,特蕾西请求帮助,“不”“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库伯不是正义的化身,也不是救世主,谁说警察必需伸张正义的?她的命运与他毫不相干。库伯的回答冷酷无情却十分符合人性的趋利避害选择,这使得这个人物的塑造十分真实。
                              2. 不喜欢狱长。更喜欢《肖申克的救赎》里的那个形象。
                              3. 出狱之后的报仇,太简单粗糙,也就只能当戏来看。
                              4. 特蕾西想找一份正经的工作,因背负的罪名而屡屡受挫,没一点儿活路,除却去偷去抢。想重新做人太难了,这大概是米国现实的写照。大多时候,生活由不得你去选择。但是,不能拿它当借口,堕落的借口。至于特蕾西的做贼之后反而屡屡成功,应当是一种反讽。有点欧亨利《警察与赞美诗》的感觉。
                              5. 特蕾西船上象棋大战一场,立刻让我想起茨威格的《象棋的故事》,差点儿弄混了。
                              6. 库伯儿时的经历,残酷真实。十二岁的小杀手那么冷静那么能演,谁说孩子不撒谎?谁说孩子心中没住着仇恨和恶毒?
                              7. 相爱相杀的特蕾西和杰夫完美的演绎了各自的角色,祝他们幸福吧。
                              8. 有些仇,不必报。比如查尔斯。


                              19楼2014-11-07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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