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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胡万林庭审全记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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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1|梦泽赤子|转藏(6)
  胡万林案庭审全记录(二)(中a)
30日下午2点半,继续开庭辩论。……
胡万林:商丘卫生局一级政府欺骗老百姓是不对的,政府错了,让老百姓承担责任是不对的!公诉人另外设了一个(尸检)鉴定结论,放在案卷中,这个事情是严重违法的, 我希望你们(法庭)处理好这个事(被制止)。
法官:被告人胡万林,你要针对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发表意见,无关的不要说。
胡万林:这个问题不处理好,我要依法上告;关于河南省卫生厅对我的行医资格的认定也是错的,他们即不了解,也没见过胡万林,就下结论是不实事求是的。河南省卫生厅并没有推翻商丘卫生局的批复文件,并没有推翻98年9月26日市卫生局局长代表一方政府,宣布胡万林合法合格的决定。在这之前胡万林收治的200万人次中,仅仅找到三例事故(被制止)。
法官:被告人胡万林,法庭一再提醒你注意,就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进行辩护。
胡万林:而且这三例事故,都没有确切的、准确的法律依据!希望你们对胡万林的指控,要有确切的犯罪法律依据!我解释一下实质性的问题,其他非常重要的证据我就在这儿不说了,我这些(揭发)材料可以当众撕碎,因为我不想搞矛盾。我只想学习、劳动。
98年5月18日,刘文春,刘权寿等人,代表卫生局,在北京西客站(被制止)向胡万林颁发了……(被制止)。
法官:被告人胡万林,这些已经讲过,不要再讲了,对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及证据方面还有什么要辩护的?
胡万林:法官先生,这是个非常重要的事。
法官:这个问题上午已经讲过了!
胡万林:没有讲过。
法官:讲过了,对这个问题,法庭已经听明白了。
胡万林:这个问题非常重要,没讲过,我认为对法庭很重要(被制止)。
法官:被告人胡万林不要再宣读了。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你还有啥要辩护的?
胡万林:那还多哩!接到他们给我的证书,会谈后,他们宣布是对我考察,我才接受的(被制止)。
法官:法庭已经对你说明白,不让你宣读了,对这个问题,本庭已经听明白,你有没有新的辩护观点?
胡万林:颁发给胡万林的中医师证书,在全国的报纸上已经发表(被制止)我有好多话没法说了。
法官:可材料转交法庭。
胡万林:我再说一个事实:胡万林来商丘坐诊后,刘文春于98年7月14日,告诉我证书……(被制止)
法官:被告人胡万林,法庭一再警告你,不要再讲了,本法庭已经听明白了。
胡万林:法官先生,我说的(制止:不要再讲了)都是新的重要的事……(被制止)
法官:胡万林,鉴于多次提醒被告人,要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辩护,被告人没有什么新的……
胡万林:怎么不是新的呢?这就是新的呀!指控我非法行医,到底有证没有证,我就没有提过么。
法官:上午讲过了。
胡万林:我没有举过这个例子呀!我是被告,法庭应该给我一点申辩的权利(被制止)这是有力的证据啊!大会上宣布把我的证件丢失了,不是向我一个讲的呀,大会上公开宣布把我的证件丢了。
法官:还有啥新的观点没有?
胡万林:有!我要说的很多,法官先生不让说……后来说发给我的证书是假的,大印也是假的吗?颁发证书的大权在政府,不是个人!法律公认公开宣布这一事实。98年底月产日卫生局长在卫生系统大会上宣布了对运动医学考察合法合格的报告,宣布了运动医学正式开始实施,从此,运动医学这门新型科学获得了当地政府的承认,获得了法律的承认,胡万林坐诊是合法的,以非法行医罪名扣押胡万林是错的,一方政府宣布的政策法令……(被制止)
法官:这个非法行医问题,本法庭听明白了。
胡万林:我再次声明,一方政府宣布的,谁要推翻它,只有卫生厅才有权力,其他单位没有这个权力。再说一个重要事实,98年底9月26日下午,在卫达医院二楼餐厅开会(被制止)
法官:胡万林,说新观点!
胡万林;这是郑炳钦的原话,你们都不知道的,他的发言就是宣布“运动医学”考察合格,这门新型医学就合法了,我的一切都合法了。这是代表一方政府宣布的(被制止)。
法官:被告人胡万林,你以上所说的这些,不就是证明你到商丘卫达医院行医,是经过商丘市卫达医院聘请,并经商丘市卫生局同意,并且在卫达医院开业的时候,由卫生局长去宣布,是不是这个观点?
胡万林:不是这个观点!法官先生你搞错了!他是宣布的对“运动医学”考察合法合格的报告,不是……(被制止)
(评:此时胡万林非常愤怒激动,因为他不能说完一个完整的辩护意思,就被审判长制止了)
法官:现在关键是你有没有行医资格?
胡万林:(愤怒地大声辩护)这就包括完了,他不是宣布“运动医学”合格了,政府承认了,法律承认了,我行医就合法了,你是代表一方政府宣布的运动医学合法合格……(被严厉制止)
法官:把你的手放下来!
辩护律师:胡万林,算了,我来辩吧。
胡万林:法官先生,请允许我再说一点……还有很多政府宣布的非常重要的情况你不知道!你们政府就这样践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12-03 08:57回复
    踏老百姓吗?
    法官:本法庭提醒你,注意,法庭向你提出警告。
    胡万林:你们就这样……
    法官:下面由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楼献: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首先说一点,刚才公诉人说:“胡万林身披红袍在雪地上练F*功
    ”,我们认为这是毫无根据的!……
    法官:发表辩护意见。
    楼献:这就是发表辩护意见啊,慢慢来么,公诉人说话你怎么一次没打断过?(旁听席大笑)我的意见是:公诉人、代理人也好,包括被告人胡万林也好,包括我和你审判长也好,都不必激动。在开庭之前我们也得到了一份商丘市政府“关于公开审理胡万林非法行医案实施方案:(注:来自全国各地的很多记者都得到了这份材料)上面说:“运用刑法武器,彻底揭露胡万林非法行医罪行”,总的要求,严格而具体……
    法官:辩护人,根据起诉书指控的意见进行辩护,这些是和本案无关。
    楼献:怎么会没有关呢?所以你胡万林再讲也没用,我们老早就知道这写,我们是配合法庭走这个过程,我们本来不想讲这个东西,由于你再三地,十次以上打断胡万林的自我辩护……
    法官:本法庭有权力制止胡万林对本案无关的辩护。
    楼献:怎么是无关呢?
    法官:本法庭认为是无关的!
    楼献:我本来是想配合商丘市政法委,你说有罪,我说无罪,最后你还是定他有罪,你不是挺伟大的吗,总之是要有我这个角色。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4-12-03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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