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同学自然就懂了谁说的对,如果不懂的我在这里简单讲解下。
第一,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是主观故意,主体有责,客观造成死亡,就构成本罪,说白了就是只要有故意杀人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本案嫌疑人林的杀人行为是投毒,投毒是林故意做的,不是无心做的,所以杀人的行为就是故意做的,这个我觉得没什么好辨的。
第二,什么叫过失致人死亡罪,那个人也粘出来了“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问题来了,什么叫疏忽大意没有遇见,已经预见轻信避免?杀人的毒是林本人放的,是疏忽大意放的吗?不是吧?轻信能够避免?这里就是林狡辩的焦点,也是那个层主狡辩的焦点。这里面的轻信可以避免的前提是行为人的知识和经历等客观因素导致他认为黄不可能死亡,而故意杀人的区别就在于行为人有能力知道行为可能造成黄的死亡,而放任不去管。事实上黄就连发病后,林都在“放任不去管”,不尽快说出中毒真相,错过了挽救黄生命的机会,这就符合林希望黄死的逻辑,没什么好说,真不希望他死,发病了早点出来说人家中了生什么毒。
综上,构成过失杀人是不可能的。
第一,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是主观故意,主体有责,客观造成死亡,就构成本罪,说白了就是只要有故意杀人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本案嫌疑人林的杀人行为是投毒,投毒是林故意做的,不是无心做的,所以杀人的行为就是故意做的,这个我觉得没什么好辨的。
第二,什么叫过失致人死亡罪,那个人也粘出来了“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问题来了,什么叫疏忽大意没有遇见,已经预见轻信避免?杀人的毒是林本人放的,是疏忽大意放的吗?不是吧?轻信能够避免?这里就是林狡辩的焦点,也是那个层主狡辩的焦点。这里面的轻信可以避免的前提是行为人的知识和经历等客观因素导致他认为黄不可能死亡,而故意杀人的区别就在于行为人有能力知道行为可能造成黄的死亡,而放任不去管。事实上黄就连发病后,林都在“放任不去管”,不尽快说出中毒真相,错过了挽救黄生命的机会,这就符合林希望黄死的逻辑,没什么好说,真不希望他死,发病了早点出来说人家中了生什么毒。
综上,构成过失杀人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