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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欠薪案件由案发地政府牵头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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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由案发地政府牵头首办,一旦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将对首办地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同时,将对既无欠薪周转金,又案件多发、清欠不力的地方政府实行问责。1月22日,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领导组召开联席会议,会上指出,地方政府负总责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既要落实属地首办责任,还要迅速建立起各级政府应急周转金。
在处置欠薪案件中,必须按照所在地政府负总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由案发地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联动,共同解决本地区欠薪案件。必要时将启动政府应急周转金,以及协调工会应急救助金解决农民工生活困难问题。
记者了解到,建立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是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举措之一,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一道坚实防线。联席会议介绍,省、市、县三级都要建立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对没有预存工资保证金的建设项目及其他无力支付的用人单位,首先要查处一批违法建设项目,对拖欠的工资优先从工程款中解决,确实无力解决的,就要启动用政府应急周转金,紧急处置,变农民工讨薪为政府讨薪,保证广大农民工的基本生活。
目前,省政府已批复建立3000万元的省级应急周转金。全省各地已全部建立了应急周转金制度,共准备应急资金9415万元。其中:阳泉、太原实行财政兜底政策,还有5市虽已建立制度,但未落实资金。按照要求,市级周转金不得少于500万元,县、区周转金不得少于200万元。一些落实不到位的市、县、区,也正在积极筹资准备中。


1楼2015-01-27 11:1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