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暮警官请等一下…………
从结果来说,犯人是房东。
犯罪现场只有柱子和头接触的部分上有流下形状的血。
血液的凝固时间是20分钟到半个小时。
而地板其他东西没有粘到血说明死者是在屋内被杀害的。
所以有完美不在场证明的女朋友排除。
同时作案手段是:在死者坐在地上背靠柱子的姿势下被人用手抓双耳撞击柱子。
因为没有鼻血所以不是迎面的重击。
因为血迹没被拖拉,所以是以当前姿势受到撞击的。
这样也就排除了小偷,因为死者很难在这种人面前毫无防备的以这种姿势被杀。
如果屋内东西凌乱是打斗所致,房东听到的就不止一声撞击声了。
只有是熟人才能让死者在刚刚回家不换鞋的情况下坐在地上背靠柱子毫无防备。
借钱的同事必然是后于死者到家,而且有求于死者,死者应该有机会换鞋。
只有房东能在死者回家前进入房中等他。
诱骗死者作出这种无法反抗的姿势后给予一击。
而杀人后伪造打斗现场,
理由就是:靠书桌里侧薄的书和台灯都被播倒了,桌边的厚书还整整齐齐,旁边地上却有一本书。
这不像是蛮力打斗的结果。
而小偷对书不感兴趣,不是小偷弄乱的。
房东一身浴衣,有可能是想洗掉溅到身上的血迹。
当然她狡辩说睡前洗澡当然说得过去,但是死者死后瘫软,血迹多在头部左侧说明被抓的右耳受到更大的推力,这一点也和房东是左撇子契合。
只要验证死者而后的抓痕和房东指甲缝里的皮屑就是决定性的证据。

从结果来说,犯人是房东。
犯罪现场只有柱子和头接触的部分上有流下形状的血。
血液的凝固时间是20分钟到半个小时。
而地板其他东西没有粘到血说明死者是在屋内被杀害的。
所以有完美不在场证明的女朋友排除。
同时作案手段是:在死者坐在地上背靠柱子的姿势下被人用手抓双耳撞击柱子。
因为没有鼻血所以不是迎面的重击。
因为血迹没被拖拉,所以是以当前姿势受到撞击的。
这样也就排除了小偷,因为死者很难在这种人面前毫无防备的以这种姿势被杀。
如果屋内东西凌乱是打斗所致,房东听到的就不止一声撞击声了。
只有是熟人才能让死者在刚刚回家不换鞋的情况下坐在地上背靠柱子毫无防备。
借钱的同事必然是后于死者到家,而且有求于死者,死者应该有机会换鞋。
只有房东能在死者回家前进入房中等他。
诱骗死者作出这种无法反抗的姿势后给予一击。
而杀人后伪造打斗现场,
理由就是:靠书桌里侧薄的书和台灯都被播倒了,桌边的厚书还整整齐齐,旁边地上却有一本书。
这不像是蛮力打斗的结果。
而小偷对书不感兴趣,不是小偷弄乱的。
房东一身浴衣,有可能是想洗掉溅到身上的血迹。
当然她狡辩说睡前洗澡当然说得过去,但是死者死后瘫软,血迹多在头部左侧说明被抓的右耳受到更大的推力,这一点也和房东是左撇子契合。
只要验证死者而后的抓痕和房东指甲缝里的皮屑就是决定性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