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国发〔2014〕2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冀政〔2013〕90号)和《中共石家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责任分解方案》(石办发〔2014〕13号)文件要求,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市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关于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国发〔2014〕2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冀政〔2013〕90号)和《中共石家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责任分解方案》(石办发〔2014〕13号)文件要求,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市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