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是利民还是害民! 吉林省靖宇县棚户区拆迁户的遭遇。2011年11月,我县5道街6道街居民与”吉林省温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产权调换协议书」,(以房产、地产、附属物、搬家费、两年取暖费和房租费置换期房。交房日为2013年12月)。2013年12月地产商开始违约! 2014年房地产商以”要先签供暖费和房租费收据,才能领钱”为由骗取拆迁户收据。每次去要钱都是说没钱。我们只好不断找县政府。 2015年县政府要求拆迁户废除原合同,降低标准从新签一份合同! 已经3年多了!结果竟然是这样!房地产商是政府把关选择的,最后却要居民来承担后果!这就是造福人民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