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客户经理都知道,第一还款来源非常重要,但绝不是说可以因此忽视客户的第二还款来源,本文拟从信贷管理的实践出发,对抵押方式下第二还款来源进行从五个方面简要分析。
一、抵押物的合规性
主要是涉及到抵押物的选择、权属是否存在瑕疵。抵押物的选择,我们建行最常见的是选择土地使用权及房产。
关于土地使用权有三种是不能接受的,1、划拨土地;2、已抵押给其他债权人的;3、使用权有争议的。其中第2种还必须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公函查询或登录企业征信系统进行查询。
关于房产的权属,必须要考虑的是房产的4种权利,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以前,银行对房产的使用权是疏于管理的,这表现抵押物的选择上基本上未考虑过租赁权(使用权的一种),但到了实际需要处分抵押物时,“买卖不破租赁” 的道理一般会被法院采信,即买卖权不能对抗租赁权;你拍卖吧,我不怕,反正我已签下了10年甚至更长年限的租赁合同,你说,拍卖款再扣除了这么多年的租赁费,还剩多少真金白银?这就是尽管银行抵押权优先,但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钱的道理所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经常碰到这类令人头痛的事情。
其次,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也不能作为抵押物,银行要做到谨慎选择抵押物的话,这一点在贷前调查多做一些工作是非常有益的,至少可以要求抵押人出具书面承诺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