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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学的哲学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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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论胡塞尔与海德格尔哲学观的差异
作者/李朝东


IP属地:湖北1楼2015-06-10 18:44回复
      胡塞尔早期十分注意探寻所学的任何一门科学的根据,从物理学、天文学转向数学,又从数学转向逻辑学,最后确定致力于哲学研究。胡塞尔为自己规定的一般任务是理性批判,即理论(逻辑)理性和实践理性、普遍价值理性的批判。在其构成领域中,理论理性批判“坚持它的阐明认识和认识对象之本质的任务,那么它就是认识和认识对象的现象学,这就构成一般现象学的首要的和基础的部分”。(胡塞尔,2007年,第24页)“理论理性批判”也叫“认识现象学”,它的目的是解决认识如何可能的问题,为自然认识提供基础和说明;它的任务是通过对意识的本质分析和本质研究,把握意识的本质规律;它的方法是本质直观、超越论的直观和意向性分析;它的研究领域是全部纯粹意识。理性批判的“一般现象学”实际上就是超越论的或纯粹现象学,其根本目的是要把哲学建成严格的科学,从而为知识的确实性、必然性和普遍性寻找可靠的基础,并最终解决认识与认识对象的关系这一认识论的根本问题。
      一、现象学是作为宾语的哲学
      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是一个严肃工作的领域,必须在严格科学的精神中受到探讨。胡塞尔毕生致力于建立一门真正的科学的哲学;在他看来,以往的哲学都不能满足科学性的要求,都不是真正的哲学,科学的哲学将以现象学为开端。
      真正的哲学要想给科学提供规范和基础,必须说明自然科学和哲学科学的区别:前者产生于自然的思维态度,后者产生于哲学的思维态度。自然的思维对“认识可能性”问题漠不关心,而哲学的思维则是要对“认识可能性”问题作出回答。就是说,自然科学与哲学科学的区分关键在于对“认识可能性”问题的态度。(同上,第16页)
      自然的思维态度不关心认识批判。在自然的思维态度中,认识直接面对着事物,我们的认识判断所涉及的正是这个物体的世界:事物的功能、相互关系、变化及其规律。对自然的认识(科学)就这样前进着,它在不断扩展的范围中根据诸要素、关系、规律等研究现实的存在,并形成各种关于自然的科学。但是,“认识可能性”问题从不被自然的认识所关注。
      哲学思维在本质上是反思的认识,是认识批判。在哲学思维看来,对认识与认识对象间关系的理性批判和认识论反思,使得被自然思维视为“自明的”认识可能性问题出现了深不可测的困难:认识诚然是关于客体对象的认识,但认识如何能够确定它与被认识的客体相一致?它如何能够超越自身去“切中”它的客体?——亦即认识如何可能呢?休谟已表明,把外在客体归结为心理现象必将陷入怀疑主义。既然客体不能归结为心理现象,那么它必然是独立于主体的超越之物。但问题仍然存在:“认识如何能够超越自身,它如何能够切中在意识框架内无法找到的存在?”(胡塞尔,2007年,第11页)自然的认识没有也不可能解决这些问题,所以,它是对超越之物的“超越的认识”。而这恰恰是现象学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否追问“认识如何可能”而言,自然思维是前认识论的,哲学思维则是认识论的。
      胡塞尔终生致力于把超越论的现象学建立成一门本质科学或观念科学,这门科学对于其它所有的科学具有奠基作用。“奠基”意味着用一个系统的、完善了的理论统一为经验的、事实的科学提供最终的依据。
      海德格尔的哲学观与雅斯贝尔斯的哲学观颇为接近。①雅斯贝尔斯在1932年所写的三卷本《哲学》中明确表示,他是“带着反感”阅读胡塞尔的《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的,这篇文章反而使他明白了哲学不是严格的科学;在他看来,要求哲学是一门严格的科学取消了哲学一词的崇高意义,胡塞尔作为一位哲学教授最天真和最彻底地背叛了哲学。(Jaspers,S.XVⅡ)在雅斯贝尔斯看来,作为客体、作为宾语的哲学(Philosophie)只是古代形而上学家的一个伟大而富于创造性的幻想;人们所能从事的仅仅是作为活动、作为谓语的哲学(Philosophieren)而已。雅斯贝尔斯在《哲学引论》中坚持古希腊苏格拉底关于哲学是“热爱智慧”而非“拥有知识”(科学)的古老定义:“这个词的意义一直保留至今:哲学的本质不在于掌握真理,而在于寻找真理。……哲学就意味着:在途中(aufdem-Weg-sein)。它的问题要比它的回答更根本些,而每一个回答都会成为新的问题。”(转引自倪梁康,第170页)如果把“智慧”理解为“思维的方式”,把“知识”理解为“思维的结果”,那么雅斯贝尔斯把哲学理解为活动、谓语(Philosophieren)要更切近哲学这个词的原意。
      但是,早在苏格拉底之前,赫拉克利特就已经把“爱智慧的人”(哲学家)定义为“研究事物本性的人”,认为智慧就在于熟悉那驾驭着一切的明察。将哲学建立成一门科学、一门为所有科学提供基础的知识学或科学学,正是从柏拉图到笛卡尔、康德等先哲们所追求的理想:柏拉图认为哲学是对存在之物或永恒之物的认识,亚里士多德认为哲学是对事物的原因和原则的研究,笛卡尔认为哲学是对明白清楚、确定无疑的真理的把握,康德认为哲学不是意见和信仰,而是知识……如此等等,他们都试图通过哲学而达到一个绝对真理体系的认识,即他们都把哲学理解为作为客体、作为宾语的哲学(Philosophie),而不单纯是作为活动、作为谓语的哲学(Philosophieren)。
      与雅斯贝尔斯一样,海德格尔更愿意把哲学理解为活动、谓语(Philosophieren)而不是客体、宾语(Philosophie),认为体系性的“第一哲学”是独断论,背叛了哲学就是“爱智慧”的本意;哲学不能把表象行为、思维行为的意向结构看作是本原性的东西,哲学不是通过对纯粹意识结构的本质分析来为人类意识能力提供本质根据;哲学的目的是发现人的此在(Dasein)的本质,即从此在学说发现人的此在结构,它的存在是随着它的存在并通过它的存在而对它本身开展出来的,“现象学首先问的就是在这种烦忙中照面的存在者的存在”(海德格尔,1987年,第83页)。但在胡塞尔看来,纯粹现象学作为本质科学不与现实有关,而是与观念的可能性和涉及这种可能性的纯粹规律有关,是“关于一个‘纯粹自我’的‘纯粹意识’的‘纯粹现象’的本质理论”。(胡塞尔,1999年,第240页)
      在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哲学观之争中,现代人更多的是站在海德格尔一边。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受海德格尔影响的哲学家看来,“体系的时代已经结束”。他们认为胡塞尔的现象学是一种脱离“此在”(Dasein)的知识的典范;胡塞尔虽然是现象学方法的创造者,但却没有对人类学问题本身做过探讨;胡塞尔试图用对纯粹意识结构的本质分析来为人类意识能力提供本质根据,但实际上人所特有的本质只有在活生生的关系中才能得到直接的认识;尽管现象学运动在宁静而封闭的大学教室里奠定了一种接近事实的新关系,引起了对“前科学的”生活世界的新兴趣,但“哲学作为严格科学”的口号却并不能满足公众对世界观的要求。正如倪梁康先生所认为的那样,胡塞尔哲学与海德格尔哲学之间的分歧首先起源于传统哲学与现代哲学的兴趣差异,它表现为是把哲学理解为作为宾语的哲学,还是理解为作为谓词的哲学。(倪梁康,第174页)具体来说,胡塞尔追求哲学作为绝对科学的理想,要求哲学把握那个第一性的超越论的层次,而海德格尔则摒弃哲学作为严格科学的理想和对第一性的超越论的层次的把握;胡塞尔认为哲学不应该把人的问题作为第一性的问题来关注,而海德格尔则要求哲学把活的此在(Dasein)作为哲学的第一性问题;胡塞尔对建立哲学体系并为其它具体科学和具体生活奠定基础具有强烈的信念,而海德格尔则怀疑“抽象的秩序”能为具体的生活提供最终的根据。


    IP属地:湖北2楼2015-06-10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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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901年出版的《逻辑研究》第二卷引论“认识论研究的无前提性原则”一节中,胡塞尔对现象学原则就已做了完整的论述:“正如人们常常所强调的那样,一项严肃的科学性要求的认识论研究必须满足无前提性原则。……任何认识论的研究都必须在纯粹现象学的基础上进行。它所追求的‘理论’无非是对下列问题的思索和明见的理解,即:思维和认识究竟是什么,即按照其纯粹的属的本质来看,它们究竟是什么;它们必定具有什么类型和形式;它的对象关系具有哪些内在结构;在这些结构方面,像有效性、论证、直接和间接的明见性这些观念以及与它们相对立的观念分别意味着什么;这些观念相对于可能的认识对象的区域而言具有哪些特殊性;形式的和质料的‘思维规律’如何通过与认识意识所具有的结构性本质联系的先天关系来阐释自身的意义和作用。”(胡塞尔,1998年,第16-17页)胡塞尔于1907年在哥廷根大学做的关于“现象学观念”的讲座中,更加简单明确地指出:“现象学:它标志着一门科学,一种诸科学学科之间的联系;但现象学同时首先标志着一种方法和思维态度:特殊的哲学思维态度和特殊的哲学方法。”(同上,2007年,第22页)
        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是一种反思的直观朝向实事本身,达到直观的被给予性,即在反思的直观中使实事明证地被给予。《观念Ⅰ》把“把握直观明证的实事”这个现象学方法的原则称为“所有原则的原则”。③海德格尔只在胡塞尔的上述第一层含义上(排除所有不明证的、非自身给予的东西,以无立场、无方向为出发点)理解和使用现象学方法,现象学因而不是一门有自己研究领域的科学;或者说,在海德格尔看来,真正的现象学部分并不是胡塞尔所探讨的意识行为的意向结构,而是探讨这一结构的方法,“‘现象学’这个词本来意味着一个方法概念”。(海德格尔,1987年,第35页)哲学思维借助于现象学方法而发现了意向性事态。“在这个意义上,如果说海德格尔的此在学说发现了人的存在结构,那么这种发现虽然也是通过现象学方法而完成的,但此在学说却不是真正的现象学部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现象学。”(倪梁康,第188页)因为海德格尔只是在形式上把握了现象学的方法,即现象学研究应以无立场、无方向为出发点,而当涉及现象学的内容、具体的研究对象时,海德格尔的背离便表现出来了。


      IP属地:湖北4楼2015-06-10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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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
          [1]海德格尔,1987年:《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三联书店。
          2004年:《形式显现的现象学》,孙周兴译,同济大学出版社。
          [2]胡塞尔,1995年:《纯粹现象学通论——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1卷,李幼蒸译,商务印书馆。
          1998年:《逻辑研究》第2卷第1部分,倪梁康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1999年:《逻辑研究》第2卷第2部分,倪梁康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7年:《现象学的观念》,倪梁康译,人民出版社。
          [3]倪梁康,1994年:《现象学及其效应——胡塞尔与当代德国哲学》,三联书店。
          [4]谢劲松,2002年:《胡塞尔传》,长江文艺出版社。
          [5]Husserl, Edmund, 1976, Ideen zu einer reinen Phnomenologie und phnomenologischen Pilosophie Ⅰ, the Hague: Martinus Nijhoff.
          [6]Jaspers, K., 1973, Philosophie, Bd. I, Berlin.


        IP属地:湖北7楼2015-06-10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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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朝


          IP属地:湖北来自手机贴吧8楼2015-06-12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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