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的违例 这可是个大坑 对于我这种懒人 还是先挑个要讲的不多又不少的8秒好了
写在最前面的:裁判员应当培养自己在所有场合准确读秒的能力。不论场上情况如何,读秒必须准确。读秒时,手必须可见的做出计数,手势由个人喜好来定,兰花指都行(我会说我们学校一个读博的1级师兄就是兰花指吗)
咳咳,进入正题。
规则第28条中注明:每当:
1. 一名在后场的队员获得控制一个活球;
2. 在掷球入界中,球触及后场的任何队员或被后场的任何队员合法触及,掷球入界队员所在队仍拥有在后场的球权。
则该队必须在8秒内使球进入该队的前场。
这之后解释了进入前场的概念。每当:
1. 没有被任何队员控制,球触及前场时;
2. 球触及或被双脚完全在他前场的进攻队员合法触及时;
3. 球触及或被有部分身体在他后场的防守队员合法触及时;
4. 球触及有部分身体在控制球队前场的裁判员时;
5. 运球队员在后场向前场运球的过程中,球和双脚完全进入前场时。
即认为球队使球进入该队的前场。
在这些情况中,需要注意的是球触及进攻队员或防守队员的情况不同:进攻队员需双脚完全在前场,而防守队员只需部分身体在他的后场即可。同时,触及到部分处于前场的裁判也视为进入前场,因为规则中规定球若触及裁判时,视为触及了裁判所站立的地面。此条情况同第1条的性质其实是相同的。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运球队员。运球队员需双脚和球全部进入前场,才被认为是球队使球进入前场。一共3个点,缺了一个都不认为进入前场。这一点在抓回场违例时需要特别注意。
同时,对于一些被判在后场掷球入界时应连续计算8秒钟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当:
1. 球出界;
2. 一名同队队员受伤;
3. 一次跳球情况;
4. 一次双方犯规;
5. 双方球队的相等罚则抵消;
应连续计算8秒钟。
这一条的意思就是,如果在某队从后场向前场推进的过程中发生了如下的情况,则8秒钟需从发生情况停表时的时间连续计算,不应重新计算。
之后就是对于8秒钟的一些解释。
首先,裁判员计算的8秒钟是唯一有效的。
比如,裁判员宣判8秒违例时24秒计时钟显示17,此时应以裁判员为准。24秒计时钟在此时只是作为辅助工具。
如果在运球从后场推进时发生交替拥有情况,并且此时交替拥有指示器显示继续当前的进攻方向,则8秒钟也应连续计算。
例如,A队在后场运球5秒,此时发生了一起争球情况,交替拥有指示器指向A队的前场,则掷球入界后A队只剩下3秒进入前场。
仍然需要再次强调一下“运球队员进入前场”的定义:双脚及球均处于前场。
例如,A1骑跨中线接到位于后场的A2的传球,之后又将球回传给仍处于后场的A2.这是合法的。因为A1并未进入前场。
又如,A1从后场运球至骑跨中线后停球,传给同样骑跨中线的A2.这也是合法的。A1同样为进入前场。
类似的例子很多。判断是否回场违例的要点,就在于判断球是否已经处于前场。
在关于回场时又有了前场控制球的概念。为了避免混淆,我在这里先不提及,只需参考在这里给出的这几个案例即可。
然而,规则中解释了一个特殊的情况:A队于他的后场运球,当24秒计时钟走过6秒时,于他的前场发生了一起双方犯规,此后应在前场距离发生犯规地点的就近处掷球入界开始比赛。在这个案例中,于前场掷界外球,此时可认为球已经处于前场,则不能再将球掷给处于后场的队员。同样的,此处的双方犯规也是上面提过的需连续计算的一个特殊情况,故在此特别指出。
需要说明的是,裁判员在吹罚8秒时要慎重。前面的5秒以可见的手势计数即可,最后的3秒最好口头喊出以提示队员。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队员在你计数喊出8的同时或稍微滞后一小段时间后进入前场,则此情况应被默许,不需太过苛责。
一句话概括,就是时间不需抓的太精确,尽量给队员留出空间。一般我个人的尺度是能接受最多1秒延迟进入。尺度问题,看个人的把握。
每个人有不同的尺度,关键在于你和同伴保持一样的尺度,平衡两队。
第一次码这种帖子,有什么不周到之处还请多包涵,有疑问也欢迎提出。
最后,湿胸勿喷
写在最前面的:裁判员应当培养自己在所有场合准确读秒的能力。不论场上情况如何,读秒必须准确。读秒时,手必须可见的做出计数,手势由个人喜好来定,兰花指都行(我会说我们学校一个读博的1级师兄就是兰花指吗)
咳咳,进入正题。
规则第28条中注明:每当:
1. 一名在后场的队员获得控制一个活球;
2. 在掷球入界中,球触及后场的任何队员或被后场的任何队员合法触及,掷球入界队员所在队仍拥有在后场的球权。
则该队必须在8秒内使球进入该队的前场。
这之后解释了进入前场的概念。每当:
1. 没有被任何队员控制,球触及前场时;
2. 球触及或被双脚完全在他前场的进攻队员合法触及时;
3. 球触及或被有部分身体在他后场的防守队员合法触及时;
4. 球触及有部分身体在控制球队前场的裁判员时;
5. 运球队员在后场向前场运球的过程中,球和双脚完全进入前场时。
即认为球队使球进入该队的前场。
在这些情况中,需要注意的是球触及进攻队员或防守队员的情况不同:进攻队员需双脚完全在前场,而防守队员只需部分身体在他的后场即可。同时,触及到部分处于前场的裁判也视为进入前场,因为规则中规定球若触及裁判时,视为触及了裁判所站立的地面。此条情况同第1条的性质其实是相同的。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运球队员。运球队员需双脚和球全部进入前场,才被认为是球队使球进入前场。一共3个点,缺了一个都不认为进入前场。这一点在抓回场违例时需要特别注意。
同时,对于一些被判在后场掷球入界时应连续计算8秒钟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当:
1. 球出界;
2. 一名同队队员受伤;
3. 一次跳球情况;
4. 一次双方犯规;
5. 双方球队的相等罚则抵消;
应连续计算8秒钟。
这一条的意思就是,如果在某队从后场向前场推进的过程中发生了如下的情况,则8秒钟需从发生情况停表时的时间连续计算,不应重新计算。
之后就是对于8秒钟的一些解释。
首先,裁判员计算的8秒钟是唯一有效的。
比如,裁判员宣判8秒违例时24秒计时钟显示17,此时应以裁判员为准。24秒计时钟在此时只是作为辅助工具。
如果在运球从后场推进时发生交替拥有情况,并且此时交替拥有指示器显示继续当前的进攻方向,则8秒钟也应连续计算。
例如,A队在后场运球5秒,此时发生了一起争球情况,交替拥有指示器指向A队的前场,则掷球入界后A队只剩下3秒进入前场。
仍然需要再次强调一下“运球队员进入前场”的定义:双脚及球均处于前场。
例如,A1骑跨中线接到位于后场的A2的传球,之后又将球回传给仍处于后场的A2.这是合法的。因为A1并未进入前场。
又如,A1从后场运球至骑跨中线后停球,传给同样骑跨中线的A2.这也是合法的。A1同样为进入前场。
类似的例子很多。判断是否回场违例的要点,就在于判断球是否已经处于前场。
在关于回场时又有了前场控制球的概念。为了避免混淆,我在这里先不提及,只需参考在这里给出的这几个案例即可。
然而,规则中解释了一个特殊的情况:A队于他的后场运球,当24秒计时钟走过6秒时,于他的前场发生了一起双方犯规,此后应在前场距离发生犯规地点的就近处掷球入界开始比赛。在这个案例中,于前场掷界外球,此时可认为球已经处于前场,则不能再将球掷给处于后场的队员。同样的,此处的双方犯规也是上面提过的需连续计算的一个特殊情况,故在此特别指出。
需要说明的是,裁判员在吹罚8秒时要慎重。前面的5秒以可见的手势计数即可,最后的3秒最好口头喊出以提示队员。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队员在你计数喊出8的同时或稍微滞后一小段时间后进入前场,则此情况应被默许,不需太过苛责。
一句话概括,就是时间不需抓的太精确,尽量给队员留出空间。一般我个人的尺度是能接受最多1秒延迟进入。尺度问题,看个人的把握。
每个人有不同的尺度,关键在于你和同伴保持一样的尺度,平衡两队。
第一次码这种帖子,有什么不周到之处还请多包涵,有疑问也欢迎提出。
最后,湿胸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