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德·菲力蒂奇是家族中的长子。菲力蒂奇家族和皇室有着深厚的渊源,所以在富商只手遮天,贵族有名无实这种情况肆虐全国前,算得上是除皇室以外最高权力的贵族。年轻的海默曾经脱离过自己的贵族家族并且放弃了爵位在外过了一阵子放荡生活,后来又弃暗投明当上了镇长。由于海默的爵位是世袭的,这一封号在海默放弃后自然而然地落到了他的弟弟威廉手中。后来威廉在一次游玩中不慎跌如河流中丧命,在海默回归后,封号自然又回到了海默的头上。不少人怀疑威廉的死因出于海默的算计,但因没有充分证据,这份怀疑便无疾而终了。
整片镇子连着镇旁的诺比斯山脉都算作是海默的封地,但在当上镇长之前,公爵的任何特权在他手里几乎都算是一纸空文。在当上镇长后,海默终于夺回了大部分权利,可以说是贵族势力的一次反击。身为家族的长子,菲力蒂奇家族理所当然地希望海默与其它贵族家族的小姐结合,以扩大自己的势力,增强贵族的力量。可是海默毫不遵从,竟然再次迎娶了富商的女儿索菲为妻。全族上下皆是心痛。众所周知,海默对于索菲小姐十分迷恋,在此前已有一次不了了之的婚礼。若他被索菲套牢,这几乎等于进一步削弱贵族势力。海默却对此一点儿也不在乎——当然这在不少未婚少女们间暗暗传为佳话。
晨雾稀薄,一切还笼在一片青灰的静寂中。
艾丽莎蹑手蹑脚地攀上卧室窗台,腋下夹着一本在家中图书馆找到的诗集,传闻是大盗帕奇耶所作。她盘过腿,一边摊开书页,一边调整到一个舒适的姿势。少女窈窕的身影隐在一片柔软的墨绿后,悄无声息。循着印象,她细细拨过一页又一页的熟悉。诗集的纸张已显现出一种枯萎的暗黄,漂亮的印刷字体也早已过时。她毫不在意,拢过纤长的发丝别在耳畔,轻抚一片无声的珠玑,垂睫低语。一双紫眸犹如从暮色中细细裁落的一般,美得让人惊心。
“你侧身步入我的心中,
锁住了那颤抖的心房,
故意,
弄丢了钥匙。”
眼帘垂落,少年明朗的笑容印刻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兰登……”她痴痴呼唤着少年的名只。
艾丽莎入睡前,兰登亲自来到她的卧房表示道歉,表示下次绝对会第一支舞就邀请艾丽莎,所以一早起来,艾丽莎昨夜舞会上的闷气竟是全然消解了。
“你的眼,
如玛瑙润红,
闪烁着如此迷人的光泽。
你的唇,如玫瑰瓣柔软,
絮语着如此缠绵的情话。”
诗集里几乎有五分之三的部分全是情诗,似乎全是写给某一位不知名的小姐的。艾丽莎掩卷而思,心中渐渐勾勒出那位“心有猛虎细嗅蔷薇”的大盗与他的恋人的故事:她有着一双稀有而迷人的红色眸子,有过一段奔放而大胆的情史。帕奇耶对她极度地恋慕与渴盼,两人互相吸引,甚至有过云雨之事。有一天,她消失了,令帕奇耶哀痛不止,从此一段大盗艳情史画上了沉痛的句号。
艾丽莎很早变听闻过帕奇耶的大名。帕奇耶是十多年前一位频现江湖的大盗,劫富济贫,有人说他是英雄,也有人说他是恶棍。不过由于这位大盗所劫者皆是作恶多端者,他的每一次作案都为民众狠狠地出了口恶气,所以大家一致评价他为真正的勇者。据说他每次作案总是屡屡得手,令人闻风丧胆,故此他的名号也非常适用于小儿止啼。这本书籍一经出版全国轰动。有人传出消息这本书的作者是帕奇耶,一开始并没有引起什么反响,可后来不知怎么的这条消息迅速走遍全国,使得帕奇耶成为了轰动一时的人物。这本书出版后帕奇耶再也没有现身江湖,因而所有人都在猜测帕奇耶之后的故事。多种关于帕奇耶的传闻流传坊间,十分神秘。
“艾丽莎小姐,该起床了。”女仆玛雅的声音准时响起。“啊,知道了。”艾丽莎迅速从窗台上落下,坐到梳妆台前细细打理。她的唇角从五十度咧到三十度再收回十五度,发型从披肩发盘成盘发再松成长辫,裙装从深红换成亮绿再换回粉蓝……大约过去了二十分钟,艾丽莎还是垂头丧气地坐在镜子前。即使一个女子从前再如何不修边幅,一旦她陷入了恋情,便必定会成为最挑剔的造型大师。
另一边,兰斯躺在床上,琥珀色的眸子死死盯着雪白的天花板。索菲的音容笑貌在他的脑海里不断回放,盘旋。
“最初我爱上的,其实是他而不是海默。”
他还记得在说出这句话的刹那间,索菲充满着成熟风韵的面容出现了一抹转瞬即逝的,只属于少女的娇羞。这种反差形成了一种微妙的美——他从未见过这么美的索菲。他明白,这是一个清晰的暗示,如此挑逗,如此露骨。然而联想到索菲已有的家庭,他的在理智上不由得感到一阵厌恶,一种对荡妇的厌恶。可他心底的欣喜若狂却是无法抑止的,仿佛爱情的古芽在他心中蓦然复苏了一般。兰斯顿时觉得连自己也变得可鄙起来。他早已步入中年,自然也已经有了家庭。他的妻子沙雅十八岁时与他成婚,五官只算得上清秀,一双红眸却是漂亮至极——早年的兰斯第一眼被她所吸引或许正是因为这双红眸。沙雅是个工于心计的女子,为了嫁给兰斯,千方百计,不择手段,直到生米煮成熟饭。兰斯虽说一开始并不甚爱她,可夫妻多年来的相互扶持早已在他们间设下了不可名状的羁绊。兰斯不愿意背叛这份羁绊。
“呵,兰斯,即便是爱情的古芽复苏了又如何?”
他低声自语道,毅然起身。
危险的暧昧,在一开始就应该扼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