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么一个漂亮的大姑娘拎着这么一个包走在路上,你遭贼惦记呀。
开始“善意的提醒”了!有没有感到很熟悉?那些强奸犯也是这样说的。这又是受害者有罪论,别人抢劫你是你的错,你为什么要把值钱的财产露出来?被强奸是你的错,谁叫你长得漂亮传的清凉呢?谁教你出门了呢?这样你被杀也是你的错,谁叫你让别人看你不顺眼呢?不去惩处罪犯反而怪罪于受害者,这就是这位男性辩手的理性逻辑。以保护的名义,行歧视的事实,以这种恐吓来让女性束缚自己,责怪自己,抗下不属于她们的罪责。
你拎着这么一个包走在路上你遭人妒忌啊,你考虑过单位和谐吗,你考虑过人际关系吗,你考虑过你办公室大妈的感受吗?以这种逻辑,女性穿好的衣服,用好的包,是一种影响单位和谐的罪过。红颜祸水论,有没有感到熟悉?从这个逻辑往下推,女性事业有成为了取悦自己而打扮是一种罪过,你遭人嫉妒啊!你影响单位和谐啊!你为取悦自己而打扮,自己本身没有任何错误,被人嫉妒歧视,回到家中向丈夫抱怨。他开始喋喋不休地说,看吧,我早说了,不买不就好了。你受到不公的歧视,错误不在那些狭隘的人,而在于爱自己的你,作为付出一颗愿意陪伴他到终老的少女的心的人,最亲密的对象也认为你对自己好是有罪的。作为结婚的对象,与你共度一生的另一半也这么想,有没有感到毛骨悚然?
第二条, 女人永远是最佳辩手,其深层次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女人根本不是辩手啊,她们是评委啊,她们是在感情生活中判断对错的评委和导师啊。注意,这里有一个忽略的大前提,女人看似是比辩手高级的评委,但是这评委的身份是男人以爱为名赋予的,是他以爱的名义施舍的,如果这种冲动消失了,如果他不爱他的妻子了,那么他可以把所有的东西收回。我爱你,但是我看不起你,女人不讲道理。女人甚至没有一张平等对话辩论的入场券,而男人以爱为名,把你放置在他构建的舞台,作为一场所谓的辩论赛中的评委和导师。除去男人的爱的前提,你没有得到尊重,你没有被平等相待,你所有的辩论诉求在男人的眼中都是无理取闹,因为他们相信这个由他们构筑的前提,女人不讲道理。而他们对此的佐证又是否严密而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