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甄嬛跟着沈眉庄在村子里的大槐树下教书。战士,村民,还有小孩子们在地上盘腿坐着,沈眉庄拿了根树枝指着黑门板上的字,“大家还记得这是什么字吗?”
“第一个是我,第二个是们,最后一个是国!”小孩子的学习能力就是强,抢先说出了答案。沈眉庄赞许地点点头,“对的,前些日子我教了大家一句话,我们是中国人,今天教的这句话呢,是,我们爱自己的祖国。”
“我——们——爱——自——己——的——祖——国——”声音里有少女的清脆,有孩童的稚嫩,有男人的低沉,交织成一曲简短却宏大的交响乐,长了翅膀一样扑棱棱飞向天空。
沈眉庄轻轻笑起来,浅浅的笑涡在她的脸颊上绽开。她朗声说道,“对,请大家记住这两句话,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
“营长,营长!有漂亮的大姐姐来找你!”在沈眉庄教完识字开始教算术里的乘法时,一个穿着草鞋,拎着红缨枪的小男孩跑进来喊道。甄嬛呆了一下,想了想,脸上泛起明媚的神色,“是她。”
村口安陵容牵着朱柔则的白马等在那里,“甄营长!”她一见到甄嬛就扑上来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松开手,退后一步,尽管嘴角还在上扬,那双大眼睛里却蓄满了眼泪。“甄营长,我们团长接到调令,明天一早就会有飞机接我们去南方。今天我是代她来给您和沈政委送告别晚会的邀请函的。”她伸手在腰间摸索着,解下一把精致的袖珍手枪交给甄嬛,“还有我一点私人的礼物,团长送给我时说这是比利时的勃朗宁手枪,弹容六发,制作工艺很是卓越。”
“安小姐防身之物,我怎么能收呢?”甄嬛笑着推辞,“现在朱团长应该是跟新团长办防务交接吧,若是她知道你把她给你的防身武器送人了,不得气死。”
安陵容的脸颊两侧泛起一层红云,“陵容是小女子,您是大英雄,原本这枪就是该给您来杀敌的。再说了,若不是因为陵容莽撞,您也不至于负伤。”她的笑容犹如桃花般盛开,“这把枪只有您拿着才配称,我其实根本用不到枪的。它在您身边,也就像是陵容在您身边陪着您了。”
甄嬛接过枪来,细细抚摸那上面的纹路,“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请安小姐转告朱团长,我要和眉姐姐打扮一下,晚上一定会准时到场。”
傍晚时分她们由临时充当警卫员的骑兵排长叶澜依护送着到了县城的舞厅。三人的衣服都是从沈眉庄的洋装改出来的,第一次坐轿车让叶澜依很是兴奋,她根本不压抑自己的好奇心,敲敲玻璃窗,又摁一下喇叭。
沈眉庄到底是大学生,在觥筹交错间应对自如。甄嬛不太会跳舞,跟叶澜依留在桌子边继续吃东西。不过令她颇为意外的是朱柔则也没有去跳舞,而是拿着一封安陵容送进来的信聚精会神地读。
“这是什么?”最后还是好奇战胜了矜持,她凑过去看起来,却发现那是一张铅笔素描画,碳条勾勒出的女子面庞典雅美丽,一双眼睛里透露出果敢和无畏。看起来跟朱柔则并不太像,却自有一种冥冥之中的相通气质。
有笑容躲在朱柔则的嘴角一侧,“作为中国宪兵【注3】跟随夫人出访美国时,我遇到了个刚刚应招入伍的,很年轻的中士——跟你们差不多大吧。巧合的是,他也是步兵107团。那天他刚刚与他的未婚妻告别,等着第二天一早出发去英国。那天我们在酒吧时他说他暗暗喜欢了很久的人很会画画,于是我便开玩笑地说了一句想要一张画像,没想到真的寄来了。”她看看素描的下标,“这位金发美人大概叫斯蒂芬妮?看落款像是史蒂芬妮的缩写。”
“詹姆斯说她从小百病缠身,比他要瘦小很多,但是一直秉持正义,为此挨过不少打。战争爆发后她想报名从军为国效力,可是体检总不合格,”朱柔则小心地叠好那张画收进衬衣的贴身口袋,“虽未谋面,我却很欣赏这孩子的一句话,你不能逃跑,否则以后就只能一直逃跑了。”她的目光变得柔和而深远,“如果当年我没有离开,也许一切都不一样了。”
“他们真好,我希望他们白头偕老,长命百岁。”有幸福和浪漫的幻想从甄嬛的眼睛里荡漾开,“我希望所有的好人都可以长命百岁。”朱柔则含笑看着她,仿佛又回到了那一年与褐发青年对酌的时光,他也是这么信心满满,就像因为怀着那份爱,就有着对抗全世界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