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那天,他们一起去喝酒,去唱K。孙红雷回家的时候,天已露出鱼肚白的颜色,小小的眼睛里,只能看到母亲担忧的眼神。他没有回答母亲源源不断的问题,因为他的声音太沙哑,说不出来话。他径直走到自己的卧室,用被子把全身裹起来,缩成一团,断断续续的抽泣,抽泣,哭泣。
孙红雷毕业了,上了一所还不错的高中。而她,和他一起去了全市最好的重点。
那天晚上,他向她告白。九十九朵玫瑰上面的露珠,是孙红雷脸上淌下的酒水。可惜只差一点点,就那么一点点,孙红雷喝完三瓶啤酒就可以起身拥抱她。
“祝你们永结同心,早生贵子!我先干为敬!”在哄笑中,孙红雷偷摸着喝完五瓶啤酒,又偷摸着爬去厕所。孙红雷双手撑着洗手台,抬头望向镜子。脸是红的,嘴是红的,眼睛也是红的。向镜子里的自己露出一个微笑,嗯,自己是真心祝福他们,是真的希望他们能永远在一起。我,是真的希望能和你永远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