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长云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白塔菜市场附近的十字路口,一位年近70岁的老奶奶不慎摔倒在地,过往行人纷纷避让。而恰在附近巡逻的两位城管小伙儿,上前询问后扶起了老人,此举引网友纷纷点赞。(10月10日《北京晨报》)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中国古训。给老人让座、帮老人拿重物、搀扶老人过马路……本应是公众的普遍行动,如今却成为社会上的“奢侈现象”,这或许既与市场经济环境下理性计算多于道德考量有关,也与公民礼法教育的缺失有关,更与整个社会风尚的树立以及相关法律的完善息息相关。
要不要去扶摔倒在地的老人,一度让中国人很纠结。同样是老人摔倒,却与老奶奶的情况截然相反的例子发生在两年前。2009年10月21日,天津车主许云鹤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行驶,遇到正在红旗路上由西向东跨越中心护栏的老人王秀芝倒地受伤,许云鹤称是下车搀扶王秀芝,而王秀芝称她是被许云鹤撞倒的,今年6月16日,一审法院判决许云鹤赔偿王秀芝10万余元。
像上面的例子还有多少人肯去帮忙,基本都宁愿充当看客也不愿意搀扶和报警救人;可见,人们的心理十分寒冷。如果人与人之间如此冷若冰霜,社会公德和个人道德又怎能不继续滑坡?如果面对他人如此冷漠,那么,如果摔倒在地的不是他人,而是我们自己,那又该怎么办?我们会不会不指责他人毫无社会道德良知?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心胸狭隘,往往只能看到眼前利益,却看不到更远的未来。所以,在现实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围在周围的大多是看客,而不是出手相助的人好心人。
崇尚道德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每一个时期都有很多感人的好人好事涌现,比如徒手接住从10楼坠落女婴自己身负重伤的“最美妈妈”吴菊萍、节衣缩食30年捐助20余万元供2万学生读书的老人蒋国珍等。
“中国社会既要大力宣传这些典型的好人好事,但更要确立一些不可逾越的‘道德底线’,让更多人能从‘搀扶老人’这些身边小事做起,让尊重他人的基本权利成为社会普遍共识和行动。”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卢凤说。
如果我们想获得老来受尊重的精神特权,就要从小做起,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就要时刻遵循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就要用言传身教的方式,把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继承和发扬光大。只有人人积极主动地承担社会责任与义务,老人摔倒才不会遭遇没人敢扶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