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炉法”通过
电影的最后,涉案当事人及协助他们的律师、官员在恣意地宣扬他们取得的“胜利”。这里,在当地有影响力的犯罪嫌疑人、曾担任过法官而享有“前官礼遇”潜规则待遇的律师、主审法官甚至主诉检察官们都屈尊于诱惑而结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而受害方的聋哑孩子们及残障人团体组织等则形成为另一个期冀实现司法公正的共同体。然而,他们的抗争却受到公权力机关的驱逐。谁将会是最终的胜利者?政府及司法审判机关能用什么来换取民众的依赖?
电影《熔炉》使韩国民众对法官性暴力犯罪审判表示失望、愤怒和怀疑。韩国法院系统负责性暴力案件审理的61名法官于2011年11月14日为此召开“性犯罪的量刑和受害者证人的保护”的专题研讨会,表示将会对该类案件作出值得民众依赖的判决,以回应质疑。
作为电影《熔炉》反映的针对残障人实施的性暴力犯罪的对策而制定的法律,2011年10月28日,韩国会208名出席会议的议员以207票赞成,1票弃权通过了《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部分修订法律案》(又名“熔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