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2015年初,我局便开始组织相关规划研究单位编制《导则》。该《导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镇规划标准》、《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以及《黑龙江省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办法》,在总结近期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经验基础上,汲取其他省市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哈尔滨市的村庄特点而编制的。
该《导则》包括总则、术语、村域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庄整治规划、规划成果、附录七个部分。《导则》深入的研究了哈尔滨市村庄规划的特点,提出了适用于本地区的产业、公共配套设施配建比例等内容,并对一些技术要求进行了定位和定性的控制,对今后哈尔滨市规范村庄规划编制、指导村庄有序建设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
该《导则》包括总则、术语、村域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庄整治规划、规划成果、附录七个部分。《导则》深入的研究了哈尔滨市村庄规划的特点,提出了适用于本地区的产业、公共配套设施配建比例等内容,并对一些技术要求进行了定位和定性的控制,对今后哈尔滨市规范村庄规划编制、指导村庄有序建设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