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经法
第一章 道法
第一节 道虚无形
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故能自引以绳,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或(惑)也矣。道虚无形,其督冥冥,万物之所从生。
第二节 曰不知足
生有害,曰欲,曰不知足。生必动,动有害,曰不知时,曰时而动。动有事,事有害,曰逆,曰不称,不知所为用。事必有言,言有害,曰不信,曰不知畏人,曰自诬,曰虚夸,以不足为有余。
第三节 唯虚无有
故同出冥冥,或以死,或以生;或以败,或以成。祸福同道,莫知其所从生。见知之道,唯虚无有。虚无有,秋毫成之,必有形名。形名立,则黑白之分已。故执道者之观于天下也,无执也,无处也,无为也,无私也。
第四节 形名声号
无故天下有事,无不自为形名声号矣。形名已立,声号已建,则无所逃迹匿正矣。
公者明,至明者有功。至正者静,至静者圣。
无私者智,至智者为天下稽。
称以权衡,参以天当。
第五节 必有巧验
天下有事,必有巧验。事如直木,多如仓粟。
斗石已具,尺寸已陈,则无所逃其神。故曰度量已具,则治而制之矣。
绝而复属,亡而复存,孰知其神?
死而复生,以祸为福,孰知其极?
第六节 天人五恒
反(返)索之无形,故知祸福之所从生。
应化之道,平衡而止,轻重不称,是谓失道。
天地有恒常,万民有恒事,贵贱有恒位,畜臣有恒道,使民有恒度。
第七节 五恒应用
天地之恒常,四时。晦明。生杀。柔刚。
万民之恒事,男农。女工。
贵贱之恒位,贤不肖不相放。
畜臣之恒道,任能毋过其所长。
使民之恒度,去私而立公。
变恒过度,以奇相御。正奇有位,而名形弗去。
第八节 物之终始
凡事无大小,物自为舍。逆顺死生,物自为名。名形已定,物自为正。
故唯执道者,能上明于天之反,而中达君臣之半,当密察于万物之所终始,而弗为主。
故能至素至精,怡弥无刑,然后可以为天下正。
第一章 道法
第一节 道虚无形
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故能自引以绳,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或(惑)也矣。道虚无形,其督冥冥,万物之所从生。
第二节 曰不知足
生有害,曰欲,曰不知足。生必动,动有害,曰不知时,曰时而动。动有事,事有害,曰逆,曰不称,不知所为用。事必有言,言有害,曰不信,曰不知畏人,曰自诬,曰虚夸,以不足为有余。
第三节 唯虚无有
故同出冥冥,或以死,或以生;或以败,或以成。祸福同道,莫知其所从生。见知之道,唯虚无有。虚无有,秋毫成之,必有形名。形名立,则黑白之分已。故执道者之观于天下也,无执也,无处也,无为也,无私也。
第四节 形名声号
无故天下有事,无不自为形名声号矣。形名已立,声号已建,则无所逃迹匿正矣。
公者明,至明者有功。至正者静,至静者圣。
无私者智,至智者为天下稽。
称以权衡,参以天当。
第五节 必有巧验
天下有事,必有巧验。事如直木,多如仓粟。
斗石已具,尺寸已陈,则无所逃其神。故曰度量已具,则治而制之矣。
绝而复属,亡而复存,孰知其神?
死而复生,以祸为福,孰知其极?
第六节 天人五恒
反(返)索之无形,故知祸福之所从生。
应化之道,平衡而止,轻重不称,是谓失道。
天地有恒常,万民有恒事,贵贱有恒位,畜臣有恒道,使民有恒度。
第七节 五恒应用
天地之恒常,四时。晦明。生杀。柔刚。
万民之恒事,男农。女工。
贵贱之恒位,贤不肖不相放。
畜臣之恒道,任能毋过其所长。
使民之恒度,去私而立公。
变恒过度,以奇相御。正奇有位,而名形弗去。
第八节 物之终始
凡事无大小,物自为舍。逆顺死生,物自为名。名形已定,物自为正。
故唯执道者,能上明于天之反,而中达君臣之半,当密察于万物之所终始,而弗为主。
故能至素至精,怡弥无刑,然后可以为天下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