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问题:我于2012年上半年在夏邑万锦上上城买了房子,于2013年7月签订了9份购房合同(均无房管局盖章),现在该开发商已经没有能力将剩下的工程量完成,且房子并没有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老百姓买套房子不容易,请有关部门给个处理意见。
办理单位:夏邑县人民政府
办理结果:经查,夏邑县万锦上上城位于高速引线东侧。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出卖人延迟交房,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以支持。因此买房人可要求解除买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我们和该小区开发商进行了联系,得知由于此前开发资质到期,开发商没有及时进行延续,导致没有完善购房户的手续。下一步该小区的开发资质进行延续后,我县房管部门尽快督促开发商完善相关手续,争取早日为购房户办理房屋属权登记。
办理单位:夏邑县人民政府
办理结果:经查,夏邑县万锦上上城位于高速引线东侧。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出卖人延迟交房,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以支持。因此买房人可要求解除买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我们和该小区开发商进行了联系,得知由于此前开发资质到期,开发商没有及时进行延续,导致没有完善购房户的手续。下一步该小区的开发资质进行延续后,我县房管部门尽快督促开发商完善相关手续,争取早日为购房户办理房屋属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