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一个闺蜜向她喜欢的人告白了,被拒绝了,这个男生是她十六年里第一个喜欢的男生,刚喜欢不到一个月就告白了,我闺蜜很难受,非常非常难受,但她又不会表达,她比我想象中更喜欢他,更一发不可收拾。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另一个朋友,那个朋友说:“这件事和她喜欢的男生没什么关系,是那个女生,她既然喜欢上了,就要为自己喜欢负责任,受到的痛苦是自食其果,她喜欢那个男生是她的事,她既然要喜欢那个男生,她所受的痛苦怪不了别人。没什么不公平的,既然承担不了后果就不要去喜欢啊”我听了以后很生气,说“那你是认为她活该难受了呗”她说“要你这么说,她就是活该。”我问她“你有喜欢过人吗”,她说“没有,但我要是真的喜欢一个人被拒绝,我会很理性的。我会承担全部责任,不会觉得这不公平,不会觉得自己委屈,虽然有一点难受,也不会缠着他的”我说“你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说的蓉易。你做得出来吗”她说“为什么做不出来,我既然喜欢他,我就会做好承担责任的准备”然后我就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了,谁能帮我一下,我该怎么反驳一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