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顶快播不是因为我们使用快播,而是第一,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官方认定你有罪,你是否就有罪?那么明天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认为我们有罪我们是否就有罪?第二,同行业有竞争对手和你竞争时,竞争不过你,因为对手有后台,就可以恶意将你控告,而且拘押。那么我们是否会遭遇到?第三,我们都知道某腾,某度,某音,某雷……涉嫌盗版和色情的嫌疑,那么我们的机关政府受贿是否涉及选择性执法。第四,某民日报……已经提前有罪论宣布,明天是否会轮到我们。第五,舆论站,我们从开始就知道快播罪名证据严重不足,但是舆论上丝毫不提快播证据不足,而是偷换概念,网友也乐于这样调侃。近日更是公知站在道德制高点谴责快播,我只想问你没有证据叫诽谤知道吗?
感谢政府公开直播快播庭审案,这是建设中国法制化的必要进程。大家所说的,快播案证据不足,但是快播为了不赔偿,为了内定的一些事必将判罪我是一点都不信。帖子会被删除,谢谢看过转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