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牧云吧 关注:113贴子:22,563

【转帖】“不入流”作品是什么?耽美!——有感于姚抄抄事件by江南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我转载的目的是希望每一个喜爱小说并且有良知的人可以为耽美伸张正义 
至少,一起来谴责姚牧云吧! 

请求置顶! 

最近网络上姚抄抄的事件已经被炒得沸沸扬扬,在此不想对抄袭事件本身做什么评论,只是在听各大报道时有了一些感想。关于耽美的。 
目前事件的报道来源于网络和其他传统的舆论媒介——报纸、电视等。 

而网络最早的信息是见于一网友疑惑《比天空还远的季节》和一篇自己看过的文章相似,就在天涯的“散文天下”发表了自己的疑问,结果一石惊激起千层浪,“姚抄抄”一夜成名。现在大家都知道《比》抄袭的是猫大的《不疯魔不成活》——耽美界的人几乎都知道的作品,曾在各大耽美论坛里被推荐过,也肯定在各类BL群或是同人女群中的共享文件中出现过。 

而各大传统媒体,在报道姚抄抄事件时都不约而同地对“耽美”只字未提,还很默契地说“只是把性别改了改”,就把她抄袭的耽美文一代而过了。大多数观众可能不会注意到这点,但是身为同人女的我却不得不在意。 

我不相信在记者索罗网络资料时不知道什么是耽美文(怎么可能?就是知道才会故意去掩饰)。 

白先勇被抄袭了,可以说。杜拉斯被抄袭了,可以说。但是耽美被抄袭了,不能说! 

还有B大论坛说,抄袭的都是“不入流”的作品。不是我想对号入座,但是我能不联想吗? 
种种现象表示: 
耽美文直到今天还是“不入流”的,还是不敢为外人道的,还是即使是被侵权了也只能无能为力任跳梁小丑胡作非为的! 
我感到很痛心,相信大多数同人女都和我一样。 

耽美发展到今天,已经形成了体系。我们都尽力去维护耽美(王道)秩序。这从各大文学网站、论坛可以看出来,露西弗就是表率! 
除了我们写的是BL外,我看不出耽美作品和其他文学作品相比有什麽不同或是差的地方。耽美就是源于对美的追求,BL就是BOY’S LOVE,主旨都是“爱”,难道宣言“爱”的作品也是“不入流”吗? 

当然,我知道,这么说确实是强词夺理,毕竟BL确实是小众文化,不能强迫大家都喜欢。而且即使是我本人也不希望原本安静的耽美界,被搞得吵吵闹闹,让一群伪同人女搅得乌烟瘴气! 

但是当耽美文被侵犯时,我希望我们可以有个地方可以申诉,这个地方不该仅仅是BD吧,也不该仅仅是论坛。我们不想自己喜欢的作品被篡改了,喜欢的作者被侵犯了,我们只能恨恨地躲在被窝里抱不平! 

期待—— 

期待文化界能接受耽美这个文学体裁的一天,期待能光明正大地说出耽美文学的一天!  


还有那些所谓的圣母说耽美色情
人家YCC改个性别你就说是圣洁
您老还真清高啊
对了
我相信你也知道圣母是哪世纪最受欢迎的吧
您喜欢发挥无限的慈爱
就请您 穿 越 时 空 回 到 那 个 年 代 !!
我相信那里的人非常喜欢您不分善恶的不讲对错的宽容护短的
现在的时代圣母已经不流行了
您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那也请你继续高高再上.不要来管我们卑微凡人的事情.
发表幼稚的语调.再次圣母降临麼..




1楼2008-07-11 15:04回复
    泪水盈眶啊。
    耽美王道绝不可被玷污!
    捍卫有道!
    抄袭无耻!


    2楼2008-07-11 15:10
    回复
      支持YCC的亲们
      你们自己去看看原作者的文吧
      反正文都看过了
      也不在乎性别了吧
      莫装BI啊

      请那些为YCC说话的亲们站在原作者的立场想想
      就因为她们写的是耽美
      非主流的文学
      就活该被别人抄袭嘛
      如果你是被抄袭的作者之一 你又有什麼想法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梦想
      对每个作家来说.自己的文章就像自己的孩子.自己的生命
      请那些站在YCC立场的亲们站在我们这些支持原作者的FANS的立场来想想
      自己喜欢的作者的文被抄袭
      自己喜欢的文被抄袭改了性别而被发表 还说自己是原创
      我们的感受如何
      一句还小就能,抹杀一切麼
      那更小的耽美作者该怎麼办
      谁来为她们辩护
      我们为我们喜欢的作者喜欢的文来辩护
      却被说成是妒忌她才华

      我们不想她如何.我们只是在等她当面道歉.对原作者的公开的道歉


      3楼2008-07-11 15:16
      回复
        ……。咱顶了.><

        ……。话说今天人好少吖.><


        4楼2008-07-11 15:24
        回复
          刚看到某亲找的 貌似狠具体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uninfo/1/1190923.shtml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16/1/140806.shtml#Bottom 

          给出天涯的连接大家去看,那里面还有原作和抄袭的对比,也统计了一共抄袭了多少。抄袭了那些。 
          若想再看具体可以看天涯帖子的回复.里面也有不少资料!


          7楼2008-07-11 15:37
          回复
            “不入流”三个字,很让人伤心。
            猫大的原文,根本不是姚抄抄修改的文能比的,甚至,完全不值得相提并论。
            多少人在推荐《不疯魔不成活》,多少人为叶臻而拜倒。为他的才华,为他的温柔,为他的爱情


            8楼2008-07-11 17:38
            回复
              耽 美也是一种文化,言情中也有糟粕啊。而且中国的x i n g教育极其淡薄,我最初的了解,便是从言情小说。同样是有优有劣,为什么要将耽 美一竿子打死?为t x l祝福的人越来越多,更多的人即使不是t x l,也对此表示理解。这些人中,大多数,并非同人女。社会的发展,已经走到了这一步,希望社会能正确看待耽 美,认真处理姚抄抄事件,还作者们一个公道!


              讨厌啊老说我有不恰当的文字!啊崩溃!


              9楼2008-07-11 17:39
              回复
                姚牧云的阅历当然比不上猫大,看看猫大的文,再对比姚牧云,那简直是天壤之别。以姚牧云的年纪来说,她的文字并不奇怪。但是,不代表,她可以肆意抄袭!

                怎么老是有不恰当文字?难道是姚chao chao三个字被屏蔽了?


                10楼2008-07-11 17:41
                回复
                  我顶,坚决顶!

                  该说的话都给上面的诸位说了。就是麼,同人女又怎么了,耽美里是有垃圾色情,但垃圾色情不代表耽美,而且我不认为BG的文里面更色情更垃圾的会比BL里的少!

                  什么“网游”、“修真”、“后宫”……
                  那些自欺欺人的媒体啊,你们自己是瞎子,不代表真相就会被屏蔽!


                  13楼2008-08-25 17:38
                  回复
                    鼓掌


                    14楼2008-08-25 22:12
                    回复
                      • 221.237.38.*
                      不想说什么了...

                      想当年<棋魂>还被某中国名家评论说"暴力\色情"呢.

                      那时才叫气.现在不气了,只想早点把姚抄抄办了,正了中国文坛.


                      15楼2008-08-26 10:53
                      回复
                        • 118.113.8.*
                        虽然我个人也提倡博爱和给人机会
                        也总是倾向真(BD)相大白之后再做定论
                        但是对某些人的宽恕就是对更多人的残忍
                        无论怎么说,无论这个小姑娘有什么苦衷,抄袭都是不该提倡的。现在狠狠打(BD)击,才能保证她记得牢,不再犯错,也是对她未来的一种慈悲。如果她因为某些人的一再包容而再度犯错,就真的是万劫不复了。那么到时候,圣母们到底是拯救了她还是害了她?我不想说。


                        16楼2008-08-26 14:19
                        回复
                          • 118.113.8.*
                          虽然我个人也提倡博爱和给人机会
                          也总是倾向真相大白之后再做定论
                          但是对某些人的宽恕就是对更多人的残忍
                          无论怎么说,无论这个小姑娘有什么苦衷,抄袭都是不该提倡的。现在狠狠打击,才能保证她记得牢,不再犯错,也是对她未来的一种慈悲。如果她因为某些人的一再包容而再度犯错,就真的是万劫不复了。那么到时候,圣母们到底是拯救了她还是害了她?我不想说。
                          另外,法律上没有规定不能写同性(BD)爱题材的作品,那么它便拥有为自己申诉的权利。人有人权,书有书权。
                          一部作品是否入流,与题材无关。关键是作者的思想境界与作品本身是否拥有现实意义与价值。
                          期待DM也有见光的一天,不再仅仅是地下文学。DM中的优秀的作品,也可以像名著一样流传。


                          17楼2008-08-26 15:13
                          回复
                            • 211.138.147.*
                            哼哼中国文坛的我只看耽美


                            18楼2008-08-29 13:0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