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龙吧 关注:229,890贴子:13,203,588

【生是古城人】白驹过隙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1楼献丝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02-13 19:48回复
    流城,十年。
    古城,半生。
    从十岁我第一次离开流城来到古城,它就赢走了我的半生,这座城,和这座城的人。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6-02-13 19:49
    收起回复

      在流城,我学会的是一剑,离开流城,丢掉的是善变。一剑需要更专注,流城,不适合,古城,好地方。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6-02-13 19:50
      收起回复
        @擦擦


        IP属地:重庆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6-02-13 19:58
        回复
          记忆太远,我追不上她,只能隐约看到她模糊的背影,在那里寻找我的古城。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6-02-13 19:59
          回复
            萧十一狼捕捉到了一只傻羊,还是只肥羊。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6-02-13 20:12
            收起回复
              没我不看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6-02-13 20:19
              收起回复
                找到了,那是一间小楼,精致典雅,我踏进古城的第一间楼,忘记了名字,只记得老板很惬意。

                记得这小楼,不是它的精致,也不是它的老板,是相思,相思哥哥,让我拔剑的人,让我藏剑的人。
                拔剑,开桌破楼为扬名
                藏剑,修桌盖楼为相思
                我在这座楼呆了一个月,做伙计,为了补偿损坏楼房的损失,也为了常来小楼的相思。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6-02-13 20:53
                收起回复
                  “替我酌满一杯酒”
                  低沉而有力的声音,从沾着酒浆的胡须里传出来的。
                  ——
                  古城虽好,日子却要过,离开切易的小楼后没多久我就发现生活的窘迫,许多次我都想再次拔出我的剑,幸好甜美的外表让我在酒楼找到了一份小厮的活计。
                  ——
                  酒哥是我在古城认识的第二个人,那天,他喝到很晚,那晚,我跟他走了,扔了小厮的衣服,做了兄弟的跟班。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6-02-13 21:12
                  收起回复
                    排版好忧伤


                    IP属地:云南来自iPhone客户端18楼2016-02-13 21:16
                    收起回复
                      “大小姐爱红楼”
                      “是”
                      ————
                      “小姐,什么样的楼是红楼呀?”
                      “花红不红”
                      ————
                      大小姐一句话,古城多了一座花满楼。
                      可惜,但愿人长久
                      花满楼太出名了,于是出了名的人也就到了那里,出了名厉害的人。
                      花满楼开业第三天,浪子耆青和小楼的谢三少决斗的剑气让整个花满楼的花再开了一次。
                      ————
                      残花满楼


                      来自Android客户端20楼2016-02-13 21:26
                      收起回复
                        “公主”
                        “奶娘,我叫贝贝
                        ——十年分割线——
                        “贝贝”
                        “放肆,我是公主
                        ——排版分割线
                        古城的公主,我离开酒楼混江湖第二个年头,她走进了我的视野,因为她值300两黄金。
                        我不该看她的眼睛,我不该跟她说话……
                        于是我丢了我古城第三份活计:杀手


                        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6-02-13 21:38
                        收起回复
                          献给我我不是主角你想屎吗


                          22楼2016-02-13 21:40
                          收起回复
                            这文风
                            充满了淡淡的文艺少女气息
                            一看楼主就是个文艺少女


                            IP属地:河北23楼2016-02-13 21:44
                            收起回复
                              记忆虽远,然而她不会向前,我已经慢慢的在接近她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25楼2016-02-13 22: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