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我一把猎枪,我又没说我用不上那玩意儿”
“莫非有人把情爱都已看厌”
“借我一把猎枪,或者借我五铜币”
“我要搭上铁炉堡的地铁,头也不回”
“杀了真理吧,或者杀了谎言吧”
“在北风吹起的时候,加入我们的队伍”
“杀了爱情吧,或者杀了谎言吧”
“爱情来的时候,你就会背叛你的诚实主义”
“那我一把猎枪,好在北风吹起的时候,唱起激昂的进行曲”
“跟我去丹莫罗,哪里正下着雪”
“就让我们滚热的灵魂在冰霜上撒个野”
“跟我去丹莫罗,逃离爱情的肤浅”
“南方的城市太娇媚,容易遮上我的眼”
“如果有天,当真理站在谎言的那边,我就解决我自己”
《一把猎枪》
闪金镇是个繁华的小镇,酒馆里总有一些相貌俊俏的游吟诗人。
他们坐在草地上、湿润的泥土上、水晶湖、东谷伐木场、哪怕是阴冷袭人的暮色森林,只要围着一团篝火,他们就能高声歌唱。
他们途经铁炉堡,在大锻炉中间,被高温蒸的浑身汗水,又不知死活的灌下一些矮人烈酒,更热了。
诗人们在大熔炉高声唱着《铁锤之歌》,矮人结实的肌肉和铁匠锤敲在铁毡上发出“叮、叮、叮、”的声音与歌声此起彼伏。
一个矮人停下了手中的活,大声的朝着诗人喊了一句:“你们靠什么活着?”
矮人和诗人坐在屋顶上,不知道是谁先开的口。
“我们靠什么活着?我不知道。”
“老实说,我也想当个诗人,到处唱歌,或者是念诗。”
矮人大叔笑了笑,往嘴里倒了一口酒,赤裸的胳膊擦了擦布满酒渍的浓密胡须。
“那您为什么不做呢?”
“哈!人类小伙,你们可不懂,我是矮人,我们是山丘之王的后裔,要么就战死在沙场上,要么就当一辈子的铁匠,这才是矮人应该度过的一声。”
“是这些束缚住了你吗?”
“不!显然不是,哈哈,我曾经出逃过。”
“出逃?!”
“当然了,没有人能阻止有着坚定信念的矮人。”
马修斯在靴子里捣鼓了许久才掏出几枚金币,递给了卡拉斯诺的狮鹫管理员,金币上还残留着马修斯的脚臭味,但是显然矮人不会在意这些莫名其妙的鬼东西。
“哈哈!马修斯,一桶香水也救不了你的汗脚!”
“闭上你的嘴吧,送我去南方,那是我全身的家当,这里没人愿意听我唱曲子。”
“南方?去南方哪里?马修斯,南方可热得很,那些白皮肤的人类可会嫌弃你的汗脚。”
“不管了,随便去哪里,只要是南方!”
“好!那就去暴风城吧!”
马修斯把存放在家里的铁锭全部偷出来卖了,卖了几枚金币,背着他的家人踏上了游吟诗人的道路。
他这样轻轻松松的走了,只留下气的摇头晃脑的矮人老爹。
事实证明,路途并不愉快。
大家可从来都没见过当游吟诗人的矮人呢,大家显然更容易接受他们在铁毡旁边挥舞着的铁匠锤,当游吟诗人?这算什么?
“他们为什么不接受你?马修斯大叔?”
“哈根老弟,我可没你长得那么白白净净,比起你金黄色的头发,他们似乎并不喜欢我红色的胡须。”
“你唱的难听吗?”
“唔,应该是吧,他们说我的嗓子像破锣,而且还长得丑,唱歌跟科多兽发情时的吼叫一样。”
“哈哈!”
哈根笑翻在了地上,笑的有些喘不过气来。
“发情的科多兽……哈哈!笑死我了。”
马修斯面无表情的看着哈根在屋顶上笑的前仰后翻,而哈根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顿时收敛了许多。
“我能拜托你个事情吗?哈根?”
“当然,没问题!马修斯大叔!”
“这是我的写的歌,名字叫《一把猎枪》,你帮我唱了吧,带到南方去唱,告诉他们,马修斯回来铁炉堡打铁了。”
哈根在闪金镇讲出了这个故事,然后唱完了这首“一把猎枪”,穆迪呆呆的拖着腮帮子,出神的想了想:“矮人不打铁要唱歌,精灵不睡觉要拉风?哈哈!有趣极了,我可真是一只拉风的精灵。“
事实上,穆迪给自己做了个发型,准确来说,应该是穆迪的创意。
约格按照穆迪的指挥和想法,把穆迪头上的白毛全部剃光了,只在中间留了那么一撮白毛,看起来活像个公鸡!
这让约格笑了整整两天,每当穆迪出现在眼前的时候就会忍不住的仰天大笑。
每次约格在嘲笑穆迪的时候,穆迪总会停下手里的工作,然后掏出一片血蓟放在自己的嘴里,一脸严肃的说道:“我想做一个拉风的精灵!我不怕挨揍!约格,可是真的等我弄了一个拉风的发型之后,你们根本没人揍我,你们只是站在那里嘲笑我!”
“莫非有人把情爱都已看厌”
“借我一把猎枪,或者借我五铜币”
“我要搭上铁炉堡的地铁,头也不回”
“杀了真理吧,或者杀了谎言吧”
“在北风吹起的时候,加入我们的队伍”
“杀了爱情吧,或者杀了谎言吧”
“爱情来的时候,你就会背叛你的诚实主义”
“那我一把猎枪,好在北风吹起的时候,唱起激昂的进行曲”
“跟我去丹莫罗,哪里正下着雪”
“就让我们滚热的灵魂在冰霜上撒个野”
“跟我去丹莫罗,逃离爱情的肤浅”
“南方的城市太娇媚,容易遮上我的眼”
“如果有天,当真理站在谎言的那边,我就解决我自己”
《一把猎枪》
闪金镇是个繁华的小镇,酒馆里总有一些相貌俊俏的游吟诗人。
他们坐在草地上、湿润的泥土上、水晶湖、东谷伐木场、哪怕是阴冷袭人的暮色森林,只要围着一团篝火,他们就能高声歌唱。
他们途经铁炉堡,在大锻炉中间,被高温蒸的浑身汗水,又不知死活的灌下一些矮人烈酒,更热了。
诗人们在大熔炉高声唱着《铁锤之歌》,矮人结实的肌肉和铁匠锤敲在铁毡上发出“叮、叮、叮、”的声音与歌声此起彼伏。
一个矮人停下了手中的活,大声的朝着诗人喊了一句:“你们靠什么活着?”
矮人和诗人坐在屋顶上,不知道是谁先开的口。
“我们靠什么活着?我不知道。”
“老实说,我也想当个诗人,到处唱歌,或者是念诗。”
矮人大叔笑了笑,往嘴里倒了一口酒,赤裸的胳膊擦了擦布满酒渍的浓密胡须。
“那您为什么不做呢?”
“哈!人类小伙,你们可不懂,我是矮人,我们是山丘之王的后裔,要么就战死在沙场上,要么就当一辈子的铁匠,这才是矮人应该度过的一声。”
“是这些束缚住了你吗?”
“不!显然不是,哈哈,我曾经出逃过。”
“出逃?!”
“当然了,没有人能阻止有着坚定信念的矮人。”
马修斯在靴子里捣鼓了许久才掏出几枚金币,递给了卡拉斯诺的狮鹫管理员,金币上还残留着马修斯的脚臭味,但是显然矮人不会在意这些莫名其妙的鬼东西。
“哈哈!马修斯,一桶香水也救不了你的汗脚!”
“闭上你的嘴吧,送我去南方,那是我全身的家当,这里没人愿意听我唱曲子。”
“南方?去南方哪里?马修斯,南方可热得很,那些白皮肤的人类可会嫌弃你的汗脚。”
“不管了,随便去哪里,只要是南方!”
“好!那就去暴风城吧!”
马修斯把存放在家里的铁锭全部偷出来卖了,卖了几枚金币,背着他的家人踏上了游吟诗人的道路。
他这样轻轻松松的走了,只留下气的摇头晃脑的矮人老爹。
事实证明,路途并不愉快。
大家可从来都没见过当游吟诗人的矮人呢,大家显然更容易接受他们在铁毡旁边挥舞着的铁匠锤,当游吟诗人?这算什么?
“他们为什么不接受你?马修斯大叔?”
“哈根老弟,我可没你长得那么白白净净,比起你金黄色的头发,他们似乎并不喜欢我红色的胡须。”
“你唱的难听吗?”
“唔,应该是吧,他们说我的嗓子像破锣,而且还长得丑,唱歌跟科多兽发情时的吼叫一样。”
“哈哈!”
哈根笑翻在了地上,笑的有些喘不过气来。
“发情的科多兽……哈哈!笑死我了。”
马修斯面无表情的看着哈根在屋顶上笑的前仰后翻,而哈根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顿时收敛了许多。
“我能拜托你个事情吗?哈根?”
“当然,没问题!马修斯大叔!”
“这是我的写的歌,名字叫《一把猎枪》,你帮我唱了吧,带到南方去唱,告诉他们,马修斯回来铁炉堡打铁了。”
哈根在闪金镇讲出了这个故事,然后唱完了这首“一把猎枪”,穆迪呆呆的拖着腮帮子,出神的想了想:“矮人不打铁要唱歌,精灵不睡觉要拉风?哈哈!有趣极了,我可真是一只拉风的精灵。“
事实上,穆迪给自己做了个发型,准确来说,应该是穆迪的创意。
约格按照穆迪的指挥和想法,把穆迪头上的白毛全部剃光了,只在中间留了那么一撮白毛,看起来活像个公鸡!
这让约格笑了整整两天,每当穆迪出现在眼前的时候就会忍不住的仰天大笑。
每次约格在嘲笑穆迪的时候,穆迪总会停下手里的工作,然后掏出一片血蓟放在自己的嘴里,一脸严肃的说道:“我想做一个拉风的精灵!我不怕挨揍!约格,可是真的等我弄了一个拉风的发型之后,你们根本没人揍我,你们只是站在那里嘲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