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久违的春雨,让地里的麦苗快活地“拔节”,金黄的油菜花散发着诱人的香味;路旁,鲜艳的樱花、桃花竞相开放,高大的杨树上早已鼓鼓地胀出嫩绿的苞芽,处处生机勃勃。近日,笔者走进山东省滕州五中,也处处感受到这种快乐成长的气息。
而五年前,时年36岁的孙卫志来到滕州五中担任党支部书记、校长,迎接他的却是大家的怀疑目光。
滕州五中始建于1958年,历史悠久,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发展一度缓慢。“新校长会有什么高招?看看他怎样烧这‘三把火’……”2002年10月9日,在孙卫志与教职工的第一次见面会上,九十多名教职工三三两两私语着。“在学校管理上,你们是真正的主人,只有主人才有办法管理好学校;在学校发展上,唱主角的不是我,而是全体教职工。我负责为你们搭台、敲锣,但‘唱好戏’要靠大家。”简短的就职演说,振奋了每个人的心,孙卫志也开始了行动。
制度+不落实=零
滕州五中现有师生近2500人,日常管理的庞杂繁琐可想而知。但学校的各项工作井井有条。
学校管理有什么奥秘?带着探询的口气,笔者向孙卫志问道。他说:“在我们学校,一切规章制度都要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制度没形成前,什么意见都可以提,但是一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所有制度必须坚决执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004年,学校教代会通过了《滕州五中教职工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滕州五中岗位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定教师上班期间不准抽烟,不允许出现教学事故,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违规者罚款100元,分管领导罚款50元。
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杜兆喜,给记者讲述了他印象深刻的两件事情。
“去年6月一天,孙校长晚自习查岗时,一位教师在办公室抽烟被他撞上,当即罚当事人100元。并且,按照责任分工,分管领导也难逃干系,被附带罚款50元。”
“有一次,市教育督导室和教研室人员来校视导,发现常规管理方面欠‘火候’——一项教学工作不达标,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并在全市进行通报。事后,按照《滕州五中岗位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定,教导主任负有主要责任,受罚的应该就他一人。但是,孙校长说,他也有领导责任,并交了100元罚款,同时在报栏上通报了自己的失误。”
对此,很多人不理解,“定好的制度不执行,布置的任务不落实,一切都等于零。”孙卫志说,制度不是针对某一个人的,而是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 “我工作没做到位,就应该受罚。”
学校管理,说到底就是用人。用人就应该让人有幸福感,有成就感,让人有实现自我价值的舞台空间。
孙卫志在教职工大会上常这样说,要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赢得地位,就要全身心投入工作,作出实际贡献,让人佩服。
在滕州五中,每位教师一年中做了多少工作,考核能得多少分,处于哪个层次,自己就可以算出来。其考核结果严格作为教师评优、晋级、提拔、聘任的基本依据。
“去年暑假,量化成绩公布后,我班的管理和教学成绩都是第一名。当时,正赶上枣庄市评选‘十佳班主任’和‘枣庄名师’,毫无疑问,这两项桂冠被我包揽。”刚被提拔为教务处主任的李瑞平深有感触地说,“成长到今天,应该是学校给我搭建了这么好的一个平台,现在,我觉得浑身上下有使不完的劲。”
孙卫志认为,一个领导者要时时以平静、健康的心态对待工作,用真诚和宽容去为教师营造一个团结、和谐、奋进的工作氛围,让他们发挥最大潜力,人人都有机会尽其才能、展示自我。因此,在他管理的这所学校里,教师们大都很上进,你追我赶,彼此又比较融洽、和睦、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凡是到这个大集体的教师,也很快会被感染、被融化。
“薪+心”=和谐
美国管理学家弗朗西斯说:“你可以买到一个人的时间,可以雇一个人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岗位去工作……但你买不到热情,买不到创造性,买不到全身心的投入,你必须设法去争取这些。”长期从事管理工作的孙卫志深谙其道。为此,他全面实施“人文管理”,用情感、宗旨、信念和价值标准等“软”因素培育师生。
而五年前,时年36岁的孙卫志来到滕州五中担任党支部书记、校长,迎接他的却是大家的怀疑目光。
滕州五中始建于1958年,历史悠久,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发展一度缓慢。“新校长会有什么高招?看看他怎样烧这‘三把火’……”2002年10月9日,在孙卫志与教职工的第一次见面会上,九十多名教职工三三两两私语着。“在学校管理上,你们是真正的主人,只有主人才有办法管理好学校;在学校发展上,唱主角的不是我,而是全体教职工。我负责为你们搭台、敲锣,但‘唱好戏’要靠大家。”简短的就职演说,振奋了每个人的心,孙卫志也开始了行动。
制度+不落实=零
滕州五中现有师生近2500人,日常管理的庞杂繁琐可想而知。但学校的各项工作井井有条。
学校管理有什么奥秘?带着探询的口气,笔者向孙卫志问道。他说:“在我们学校,一切规章制度都要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制度没形成前,什么意见都可以提,但是一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所有制度必须坚决执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004年,学校教代会通过了《滕州五中教职工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滕州五中岗位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定教师上班期间不准抽烟,不允许出现教学事故,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违规者罚款100元,分管领导罚款50元。
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杜兆喜,给记者讲述了他印象深刻的两件事情。
“去年6月一天,孙校长晚自习查岗时,一位教师在办公室抽烟被他撞上,当即罚当事人100元。并且,按照责任分工,分管领导也难逃干系,被附带罚款50元。”
“有一次,市教育督导室和教研室人员来校视导,发现常规管理方面欠‘火候’——一项教学工作不达标,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并在全市进行通报。事后,按照《滕州五中岗位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定,教导主任负有主要责任,受罚的应该就他一人。但是,孙校长说,他也有领导责任,并交了100元罚款,同时在报栏上通报了自己的失误。”
对此,很多人不理解,“定好的制度不执行,布置的任务不落实,一切都等于零。”孙卫志说,制度不是针对某一个人的,而是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 “我工作没做到位,就应该受罚。”
学校管理,说到底就是用人。用人就应该让人有幸福感,有成就感,让人有实现自我价值的舞台空间。
孙卫志在教职工大会上常这样说,要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赢得地位,就要全身心投入工作,作出实际贡献,让人佩服。
在滕州五中,每位教师一年中做了多少工作,考核能得多少分,处于哪个层次,自己就可以算出来。其考核结果严格作为教师评优、晋级、提拔、聘任的基本依据。
“去年暑假,量化成绩公布后,我班的管理和教学成绩都是第一名。当时,正赶上枣庄市评选‘十佳班主任’和‘枣庄名师’,毫无疑问,这两项桂冠被我包揽。”刚被提拔为教务处主任的李瑞平深有感触地说,“成长到今天,应该是学校给我搭建了这么好的一个平台,现在,我觉得浑身上下有使不完的劲。”
孙卫志认为,一个领导者要时时以平静、健康的心态对待工作,用真诚和宽容去为教师营造一个团结、和谐、奋进的工作氛围,让他们发挥最大潜力,人人都有机会尽其才能、展示自我。因此,在他管理的这所学校里,教师们大都很上进,你追我赶,彼此又比较融洽、和睦、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凡是到这个大集体的教师,也很快会被感染、被融化。
“薪+心”=和谐
美国管理学家弗朗西斯说:“你可以买到一个人的时间,可以雇一个人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岗位去工作……但你买不到热情,买不到创造性,买不到全身心的投入,你必须设法去争取这些。”长期从事管理工作的孙卫志深谙其道。为此,他全面实施“人文管理”,用情感、宗旨、信念和价值标准等“软”因素培育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