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文化考试与面试(或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法。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地点: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时间:150分钟。
2.试卷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学院自行组织阅卷评分。
3.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考试,折算总分为100分。其中:语文占50%、数学占30%、英语占20%。
(二)面试(或技能测试)
1.普通类
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为综合素质及职业倾向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2.中职类
学院组织专家按照相关专业要求,对中职考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进行测试,总分100分。
六、录取
1.考生的基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学院依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划定普通类和中职类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3.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
4.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根据各专业实际报考学生情况调整类别计划及分专业计划,各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报考人数的85%。
5.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对具备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6.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
7.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8.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同类未录取考生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