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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私”与“无私”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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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私”与“无私”的思考
为什么同样是被人们标榜为高尚行为的爱国运动和平权运动,我不支持前者,却支持后者呢?思索良久,才发现答案很简单:我支持平权运动的最终目的并不是为了他人,而是为了自己。相比于国家,或是贫困人口、残疾人等,遭到不公平待遇的女性和LBGT群体更能够引起我的同情。我深爱女性,深爱这个智慧、美丽的群体;我欣赏百合,欣赏这种水乳交融的爱情。这并不是什么客观真理,这或许是个人偏见所致,但我认为没有必要把喜爱这种情感放于理性的X光下排查。否则,爱情不就可被简单地归结为一种生殖冲动了么?
所以,当我所喜爱的遭到侵害时,我萌生了想要保护它的情感,这亦是理所当然的。并不是为了自由、公正等高尚的追求,仅仅是为了自我满足——“Make world a better place”这种话,我可说不出。但我不会因此感到羞愧。明末思想家李贽曾曰:“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若无私,则无心也。”这话说的好,但我认为可以将其上升为“夫心者,私也。私之外,绝无旁物!”即人就是自私的,除去自私,就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无私”与“自私”只是伪命题而已。或许这个结论有些惊世骇俗,但我认为的确如此。以下便是论证。
人们总爱把世上的行为分作两种,一种曰利己,一种曰利他。从最普通的吃饭穿衣,再到博取功名利禄为利己;见义勇为、帮助弱者等成为利他。这样的划分似乎很合理。但若是深入想想,其实所谓利他行为的终极目的也只不过是自我满足罢了,只不过这种心理上的满足是通过利他来实现的。而受助者在接受帮助后,自然是会十分感谢种种看似无偿的帮助,于是便称之为无私。久而久之,利他性行为就被上升到了道德的高度。而统治者发现,这是个维护社会稳定的好东西啊!于是便加以推广。后来的人们从小接受这种教育,便形成了所谓恻隐之心。当看到路上有老人摔倒时,三观端正的人变回主动前去帮忙,视而不见者则会被骂作冷血。事实上,即便不上前搀扶,也只不过是拒绝了一个既能利己又能利他的机会。无动于衷的人并没有把老人推倒在地,并没有危害这个社会,是不需要遭到谴责的。然而现实往往相反。当然,我若是看到老人摔倒,也会毫不犹豫地将其扶起;看到有人视而不见,也会加之以谴责。其原因便是道德在我心中已经根深蒂固。而这种思想观念一旦确定,或许一辈子都无法改变。(当然助人、无私只是道德的一个小角,但我认为它们身上的特质在整个道德体系中具有普适性)潜移默化、甚远持久,便是道德的可怕之处。我并不是在反对道德,相反地,我十分肯定道德的作用,它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难以估量的积极作用。
但当我在认识到道德的本质后,它在我眼中就是去其神圣性了。就像是人们突然发现自翎为魔法师的人的法术,只是一种魔术,一种骗术。即便那技巧再高超,手法再精妙,人们也只会对其大失所望。道德失去神圣性后就不再是道德了,它沦落为一种规则,就像是“上课不准讲话”一样。而规则的束缚力是远远小于道德的。好比尼采所说“上帝死了”的时代的人一样,我在认识到这一点后陷入了信仰缺失的彷徨。在帮助他人之时,我就觉得自己很虚伪,只是为了自我满足而已。尽管他人有所受益,但我的出发点却不是纯粹的。那时的我还没能彻底想通,之所以会内疚,会觉得自己虚伪,正是因为道德对我的深刻影响——奴隶了解了人权看到了光明试图逃跑,而奴隶主紧抓着锁链不放手呢!
如今,锁链是断了。或许还有些藕断丝连,但终究是断了。而且还有新的东西在我的脑海中产生。我还是回去遵循部分我认为需要去遵循的道德,但这不是为了社会、国家;当我在给予帮助时,也不是为了那些需要帮助的群体,而是为了我自己。并且我不会再为自己“自私”的行为感到不安,因为我知道这是正确的。用理智突破道德枷锁,再以勇气正视残酷现实。这样,我才能脱离“愚民”的状态,并坦荡地活在这世上。这便是自我的启蒙运动,思想解放。
201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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