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对煤矿开展重大灾害防治工作进行部署
作者:赵鹏程 发布日期:[2016-03-25]



为进一步强化灾害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3月23日,集团公司制定下发《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决定从2016年3月至12月底在所有煤矿开展重大灾害防治工作。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和《省煤炭工业厅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全省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集团公司决定在所有煤矿开展重大灾害防治工作。防治工作重点内容包括瓦斯防治,防灭火,水害防治,冲击地压防治,提升运输,雨季“三防”,采掘顶板、火工品等七个方面。检查考核采取煤矿全面自查自整、涉煤二级公司全面综合检查、集团公司督查三种方式进行。其中,煤矿自查自整时间为3月至12月,二级公司全面检查时间为4月至12月,集团公司随机抽查时间为4月至12月。
作者:赵鹏程 发布日期:[2016-03-25]



为进一步强化灾害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3月23日,集团公司制定下发《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决定从2016年3月至12月底在所有煤矿开展重大灾害防治工作。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和《省煤炭工业厅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全省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集团公司决定在所有煤矿开展重大灾害防治工作。防治工作重点内容包括瓦斯防治,防灭火,水害防治,冲击地压防治,提升运输,雨季“三防”,采掘顶板、火工品等七个方面。检查考核采取煤矿全面自查自整、涉煤二级公司全面综合检查、集团公司督查三种方式进行。其中,煤矿自查自整时间为3月至12月,二级公司全面检查时间为4月至12月,集团公司随机抽查时间为4月至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