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个报道,看完我也是愣住了!给人家孩子打的鼻子里流出脑脊液,公安局法医鉴定是[轻微伤],我也是醉了。事情是这样的,发生在2016年2月1日。两家在阜南县都开餐饮店,被害人家里生意红火,结果隔壁家眼红。被害人家的外甥,今年19岁的孙浩假期过来玩的时候眼红邻居带着五个亲戚把人家孩子打了一顿,打成重伤。经医生诊断为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头部、面部多处软组织挫伤,颅底骨折,伴有脑脊液鼻漏。后来看孩子伤势严重,又在2016年2月11日转到安徽省省立医院脑神经外科治疗诊断,为“内开放性颅脑损伤。颅前凹骨折,伴有脑脊液鼻漏”!也就是说鼻子里都开始流脑脊液了啊喂!!!结果,人家公安局说这是轻伤!我也是涨姿势了,脑脊液就出来是轻伤哦!脑颅受损哎,轻伤哦!这可是人脑唉~后来公安局法医偷摸说我不敢说实话,你们找别人吧,为了我的饭碗我也只能这样了。呵呵哒,原来现在的法律就是为了这些有权有势的人而存在的,对吧?看完这个报道真心生气,我国法律什么时候能让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