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民办教育得到较快发展,为扩大教育总量,增强教育发展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多样化的需求,提高全省人口素质做出了积极贡献,全省涌现出了一批办学规范、特色鲜明、规模较大、质量较高的民办学校。辛诚校长指出像北大附中河南分校多元发展,形成集体规模,北大录取人数逐年攀升,郑州优胜实验中学教学成绩突出,教育特色鲜明,郑州新世纪高考学校送入清华、北大50余人,为充分肯定民办学校为教育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树立典型,正确引导民办学校规范办学,内涵发展,提升质量,走持续健康发展之路,教育厅对郑州57所优秀民办学校,59个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和优胜等民办教育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优秀民办学校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我省民办教育相关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和正确的办学定位。
2、办学时间在5年以上,每年年检合格,办学条件达到规定标准,办学规模适度,学校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质量高,特色鲜明,社会声誉好,无违法违规现象和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按规定召开会议。
4、学校师资队伍稳定,专职教师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结构合理,师德师风好。
5、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按时发放教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按规定为教职工交纳社会保障费用。积极落实国家对学生的资助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为学生办理退学、退费手续。
(二)民办教育先进单位条件
1、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民办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阶段有重点,事事有安排,保证民办教育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民办教育各项政策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课本费等政策得到落实。
2、采取积极措施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积极鼓励引导民间资金投资发展教育,切实保护民办学校及其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大力宣传民办教育先进典型、改革成果和发展成就,努力提高民办教育管理和服务水平。
3、区域内民办教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民办学校特色明显,办学质量较高,规模较大。
(三)民办教育先进个人条件
1、教师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履行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或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2、学校管理者要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3、举办者要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积极投资发展教育,所办学校有规模、有质量、有效益,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4、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要在民办教育管理、研究、服务和扶持方面成效显著,贡献突出。
(一)优秀民办学校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我省民办教育相关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和正确的办学定位。
2、办学时间在5年以上,每年年检合格,办学条件达到规定标准,办学规模适度,学校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质量高,特色鲜明,社会声誉好,无违法违规现象和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按规定召开会议。
4、学校师资队伍稳定,专职教师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结构合理,师德师风好。
5、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按时发放教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按规定为教职工交纳社会保障费用。积极落实国家对学生的资助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为学生办理退学、退费手续。
(二)民办教育先进单位条件
1、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民办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阶段有重点,事事有安排,保证民办教育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民办教育各项政策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课本费等政策得到落实。
2、采取积极措施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积极鼓励引导民间资金投资发展教育,切实保护民办学校及其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大力宣传民办教育先进典型、改革成果和发展成就,努力提高民办教育管理和服务水平。
3、区域内民办教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民办学校特色明显,办学质量较高,规模较大。
(三)民办教育先进个人条件
1、教师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履行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或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2、学校管理者要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3、举办者要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积极投资发展教育,所办学校有规模、有质量、有效益,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4、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要在民办教育管理、研究、服务和扶持方面成效显著,贡献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