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12月份去一家食品厂当文员,面试我的领导在薪酬方面什么都没说,只说试用期1500元,转正后2000元,我试用期两个月就转正了,但是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工作第二个月底的时候我问领导我们工资是压一个月才发吗?因为一直等不到发工资才问的,她说是,然后我也以为是这样一直没管,结果工资不是按时发的,过春节的时候只给我发了一千块钱,还说是算借款,一直到三月底,我实在没钱花了还得还房贷,我就去找财务所谓的去借钱,老板娘是财务总监,我借三千(多借点争取多给点)结果老板娘只给两千,哀求了半天才争取了两千五,(要自己的工资还得低三下四),这钱没多久就用完了,一直等到五一,准备回娘家又去借钱(借2000结果回去了只给了1500)我无语了,这次六月份又到还房贷的时候我提前十天就打招呼了,老板娘也答应我了,结果到房贷期限了老板娘找各种理由最终一分都没给我,实在干不下去了我工作交接了就走人了,没办理辞职手续。工资表从来都不公开,我到现在都不知道我的工资现在还有多少,上了快七个月的班只(借出来)5000元!,我打算申请仲裁,但这种情况我不知道他们能赔偿我多少损失,还请你们帮我分析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