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西尔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矿)由贝西尔王室【圣克莱尔】家族与贝西尔政府共同成立,并同属法定拥有方。
贝矿股份之40%由王室拥有,其余60%由贝西尔政府拥有。王室之40%在股东各方均同意之后,才可抛售。
贝矿矿产均产自贝西尔三大矿区【格拉斯】【瓦斯特】【伊斯特】
贝西尔矿业有限公司设【董事会】与【股东会】,国王为【董事会】永久董事长,董事会共三人,除国王外,应有执行董事一名,另一人负责顾问
【董事会】除国王外另二人,由【股东会】推举选出,若【股东会】少于4人,则自动解散
每任【执行董事】都将拥有5%的股份,退任后,由下任【执行董事】代替拥有
贝矿股份之40%由王室拥有,其余60%由贝西尔政府拥有。王室之40%在股东各方均同意之后,才可抛售。
贝矿矿产均产自贝西尔三大矿区【格拉斯】【瓦斯特】【伊斯特】
贝西尔矿业有限公司设【董事会】与【股东会】,国王为【董事会】永久董事长,董事会共三人,除国王外,应有执行董事一名,另一人负责顾问
【董事会】除国王外另二人,由【股东会】推举选出,若【股东会】少于4人,则自动解散
每任【执行董事】都将拥有5%的股份,退任后,由下任【执行董事】代替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