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李叔同约春柳社社员吴我尊在某日下午2时到他家里去。这一天,吴我尊迟到了5分钟,李叔同便不肯开门,在楼上开了窗对吴我尊说:“我约你是下午2时,现在时刻已过,我们再改约日期吧!”吴我尊只好怏怏而返。
李叔同娶过一位日本太太,有一天,他的岳母来看女儿,谈了半天,忽然天下雨了,岳母要借一把伞回去,但李叔同无论如何也不答应,对岳母说:“当初你女儿嫁给我的时候,并没有说过将来丈母娘要借雨伞的。”其脾气之怪,实在无出其右。
有一天,李叔同决定入大慈山去断食,他断食共17日,照了一张照片,照片的上端题字:李息翁先生断食后之像。这照片后来制成明信片分送朋友。像的下面用铅字排印着:某年某日,入大慈山断食十七日,身心灵化,欢乐康強欣欣道人记。他学道的时候很短,断食以后不久他就学佛。弘一法师修行历时24年,他一贯到底,修行功夫愈进愈深。初修净土宗,后修律宗。律宗是讲究戒律的,一举一动,都有戒律,严肃认真之极,这是佛门中最难修的一宗,数百年来,传统断绝,直到弘一法师方才复兴,所以佛门中称他为重兴南山律宗第十一代祖师。弘一法师于日间订有阅读、讲律和礼诵等常课,绝不浪费时间。到了天将薄暮,则持珠念佛,经行散步,入晚即就寝,绝少点灯,怜蛾不点灯。律中规定,穿不过三衣,食不愈午时,他都严守不越,以戒贪奢之念。他所穿之衣无过三件,即使严冬亦是如此。有人送他夹衫厚衣,皆转赠别人。池自坡剃以后,其日常生活衣食住行之俭约与克制,足为教内持律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