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说某老师在其位,不谋其职,还无师德的拖延时间的事,并不是我乱讲的。经过这些天的调查,ta的确应该负全部责任,而我这边根本无要负责任之谈。之前也说了,ta是宏实中学专门打理这件事的,办理这件事是ta的义务,学校也发给ta工资,所以我讲ta要公事公办。而ta,一拖再拖,有半个月时间了。不过好在我已经弄好了这件事。 只是有点感觉这老师,,,太,,,你自己做错了,为什么道貌岸然,满嘴谎言把责任推给一个学生呢,,。现在已查清,事情也已办好。好老师有,你我肯定都遇到过。但我在此发帖所讲的某老师,人品,师德过差。 希望你,我以后都不会遇见这样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