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年在中央大街中南世纪城购买的房子 在交首付款的时候售楼处给我开了一张收据 售楼处工作人员说现在没有发票不能开 开了一张收据后 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说 收据放我这 放在你们个人手以后弄丢了就不能换取大发票了 三年的时间过去了 现在办理房证需要发票我去售楼处找我的收据 用收据来换取发票 等我现在去找收据的时候售楼处的却说收据没有就 我问有没有什么解决办法 工作人员说 需要登报声明 我说 这个责任不是我们个人的 为什么我们个人需要登报 后来我说登报声明也行但是我要根据我个人情况登报 售楼处工作人员说 这个不行必须按照我们给的格式来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