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生态地球联盟: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山东省滨州市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促进绿色发展3条主线,适应新常态,务实抓攻坚,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坚定不移补齐环境短板、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环保队伍职业化水平,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1、企业对照时限倒排改造工期
为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滨州市将环保专项行动与为期半年的环境联合执法综合整治集中行动结合起来,集中力量打赢保护环境专项行动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按照《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有关规定,滨州市作为传输通道城市,积极推进全市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今年10月底前,将全面完成14家热电企业、56台燃煤机组总装机容量1553万千瓦超低排放改造任务。为此,滨州市要求各县区、各企业对照时限规定,倒排工期,确保完成改造任务。
2、严格监管执法打造智慧环保
滨州市在去年底初步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加快环境监管云平台建设,实行网格运行、全程留痕管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为实现对污染源的全程管控,确保环境安全,滨州市加快普及公众环境教育,建设智慧环保平台,给化工园区、有毒有害危化品、危险废物建立全程监管电子档案,实施信息化管理。修编完善全市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危险废物管理“十三五”规划。要求各县区原则上要依托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危废处理中心,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和辐射安全保障,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
围绕环保热点难点问题,滨州市加强环保公安联合执法、跨区域交叉互查执法、零点行动和突击检查。
在强化监管执法的同时,滨州市通过当地电视台和报纸开设“环保为民在行动”栏目,定期曝光违法行为,促使企业遵规守法。根据全省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滨州市居住环境项目得到80.7分,高于全省平均分,人民群众环保满意度有了较大提升。
3、整实环保责任激励约束并重
滨州市研究制定全市各级党政部门保护环境职责,构建起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的责任体系。制定实施全市环保督察巡视制度,推动政府与企业双向发力,倒逼责任落实,坚决把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到位,把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把最严问责制度落实到位。
1、企业对照时限倒排改造工期
为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滨州市将环保专项行动与为期半年的环境联合执法综合整治集中行动结合起来,集中力量打赢保护环境专项行动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按照《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有关规定,滨州市作为传输通道城市,积极推进全市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今年10月底前,将全面完成14家热电企业、56台燃煤机组总装机容量1553万千瓦超低排放改造任务。为此,滨州市要求各县区、各企业对照时限规定,倒排工期,确保完成改造任务。
2、严格监管执法打造智慧环保
滨州市在去年底初步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加快环境监管云平台建设,实行网格运行、全程留痕管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为实现对污染源的全程管控,确保环境安全,滨州市加快普及公众环境教育,建设智慧环保平台,给化工园区、有毒有害危化品、危险废物建立全程监管电子档案,实施信息化管理。修编完善全市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危险废物管理“十三五”规划。要求各县区原则上要依托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危废处理中心,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和辐射安全保障,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
围绕环保热点难点问题,滨州市加强环保公安联合执法、跨区域交叉互查执法、零点行动和突击检查。
在强化监管执法的同时,滨州市通过当地电视台和报纸开设“环保为民在行动”栏目,定期曝光违法行为,促使企业遵规守法。根据全省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滨州市居住环境项目得到80.7分,高于全省平均分,人民群众环保满意度有了较大提升。
3、整实环保责任激励约束并重
滨州市研究制定全市各级党政部门保护环境职责,构建起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的责任体系。制定实施全市环保督察巡视制度,推动政府与企业双向发力,倒逼责任落实,坚决把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到位,把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把最严问责制度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