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依然不明白法治是騙人的,是理治是騙人的,是自欺欺人的。我解釋一下為什麼不存在法治和理治,要解釋就要證明理性是不存在的,理性其實還是感性。為了解釋清楚這個問題,我用數學來說明一下。到底1+1=多少呢?1+1=2對不對呢?為了尋找這個答案,我們需要回到原始人的角度去思考,去了解1+1=2是怎麼來的。原枱人觀察到一隻羊加一雙羊等於兩隻羊,一個蘋果加一個蘋果等於兩個蘋果等等,所以得出了1+1=2的定義,但是你要明白一隻羊如果不等於1,一個蘋果不等於1的話,是無法從一隻羊加一雙羊等於兩隻羊去得出1+1=2的定義的,所以一隻先被定義為1,一個蘋果先被定義為1,才能得出1+1=2的定義。以上是1+1=2的定義的由來,就是羊或蘋果先被定義為1,才有一隻羊加一雙羊等於兩隻羊被定義為1+1=2。也就是說任何東西都可以被定義為1,才有1的存在,自然界中根本不存在1,1是被定義出來的,否則1不存在。那回到最開始的問題,1+1=多少呢?那首先要明白1等於,根據以上的定義,任何東西都可以被定義為1,例如一個人是1,一個地球也是1,一個宇宙也是1,那就是1可以被定義為所有東西,就是1=任何東西,那1+1就是=任何東西+任何東西,也就是等於任何東西。1+1可以等於2,也可以不等於2,可以等於數學,也可以等於不是數學的東西,1+1=2被人類定義為理性,但1+1=2只是任何答案中的一個特殊例子,被叫做理性。也就是一切都只是感性,理性只是感性中的一個特殊例子,這個特殊例子被稱為理性,事實上理性還是感性。感性沒有標準答案,理性有標準答案,但理性只是感性的一個特殊例子而已。也就是我感覺1+1=2而已,但1+1=2是唯一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