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条例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遇有下列紧急情形之一,不使用枪支不足以制止暴力犯罪行为的,可以使用枪支:
(一)守护目标、押运物品受到暴力袭击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的紧迫危险的;
(二)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受到暴力袭击危及生命安全或者所携带的枪支弹药受到抢夺、抢劫的。
所以押运员开枪在法律上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至于说打手打脚的,明显是不了解条例的,法律从来不会对开枪射击部位做要求的,因为那不可能。 不过一般不成文的规矩是打躯干,因为目标大,容易打中。 开枪是手段,目的是制止,至于死不死,看老天了。
至于说为啥不肉搏的。 你敢用你的脑袋担保,这个人不是为了吸引押运员注意,然后帮助同伙抢劫吗? 这是有案例的哦,
(一)守护目标、押运物品受到暴力袭击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的紧迫危险的;
(二)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受到暴力袭击危及生命安全或者所携带的枪支弹药受到抢夺、抢劫的。
所以押运员开枪在法律上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至于说打手打脚的,明显是不了解条例的,法律从来不会对开枪射击部位做要求的,因为那不可能。 不过一般不成文的规矩是打躯干,因为目标大,容易打中。 开枪是手段,目的是制止,至于死不死,看老天了。
至于说为啥不肉搏的。 你敢用你的脑袋担保,这个人不是为了吸引押运员注意,然后帮助同伙抢劫吗? 这是有案例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