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次补交宿舍费的集体活动中不幸抽中头彩,补交400,其实补交宿舍费200我是愿意的,交学费的时候没有交这是学生的义务没二话,但我很想搞清楚明明住的六人间为什么就莫名其妙的通知补交四人间的钱,我们宿舍满员的话应该是七个人,原先六人寝,当兵走了三,后来又补进一个,常住人口四人,但我们一直很欢迎有新成员的加入,如果学校能安排把六人间填满我们也会很开心的,毕竟四个人也挺无聊的,本着对自己和学校负责的态度,我翻阅了济南大学泉城学院的学生手册,然后我没有找到一句关于四人间六人间的定义及相关收费标准,这我不甘心啊,400可能在领导眼里就一数字,那是我小半月的生活费啊,再次本着负责的态度,侧面打听了一下,结果得来一句这是学校的决定你执行就好了,所以这是不是说学校在相关方面可以自由发挥,学生就只能服从安排,我脑子笨不理解,所以发个帖就问问这种情况学生该不该交了这剩下的补交费?该是为什么,不该应当如何做比较合适?第一次发帖求各位吧友支招,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