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世纪,虔诚的教徒不仅只能采用以上提到的那种方式做夫妻间的那事儿,而且在时间上还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夫妻结婚的前三天,大斋节、复活节、圣诞节、礼拜日和其他很多很多节日期间,以及妻子的孕期、经期和哺乳期都不能行房事。 甚至有的《赎罪手册》还规定一周内的周三、周五、周六也是不行的。白天要工作,不能做;晚上不能点灯、不能接吻、不能抚摸、不能脱衣服,花式前戏更是想都不要想,如果进错了洞,可能面临25年的禁食和禁欲,那就追悔莫及了。↑这些规定给了丈夫们“不交公粮”的完美理由。这些缺德的规定都是谁定下来的? 首先,这些“禁忌”并不是《圣经》里的原生规定。在耶稣之后,基督教逐渐传入罗马。面对整个帝国社会中蔓延的骄奢淫逸和道德沦丧,以保罗为代表的基督教神学家们以非常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和为数不多的教徒们,成为帝国末期的一股清流。 而且早期的教徒们一心想着“最后的审判”很快就要到来了,世界很快就要毁灭,哪有闲心生孩子的事情。所以最好是守贞,如果守不住的话就结婚。结婚是为了不出去乱搞,所以离婚、再婚、卖淫和纳妾都是不可以的。圣哲罗姆说:“性快感的种子所孕育的一切都是有毒的。”奥利金则干脆把男根给切掉了(疼!)。圣奥古斯丁更有趣,作为一个有精神追求的有产阶级,他在做了十五年性生活丰富的“现充”之后悟道,成了“史上最强悍的单身倡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