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者文言文书面语之破亡,良有以也,其不如白话文之处,在于未有统一标准,深浅不一,有人写深的,有人写浅,较深者则须注解,无法实用于全社会。当区分浅文言与深文言之别,浅文言,既有白话之易明,亦能简约有势。可作为通用书面语。而深文言,仅文人自娱耳。
作为普遍的书面语,应该是简约易明的。我们复兴的可以作为书面语的文言文,不是盲目复古的,应该是浅易的,能让大众接受,用到文言虚词,而不失文言气势。如胡适之《文学改良刍议》,梁启超之《少年中国说》,林觉民的《与妻书》,王国维之《人间词话》。倘一味求简,模仿古人,那么文言文也只能孤芳自赏矣。如果一种语言要翻译成译文,要注解,普通大众才能明白的,那就不适合作为书面语。现在很多人写文言文故意用不常用的字,特殊句法,词性活用,以为文言功底高,以为很高明的。实际是弄巧成拙。会阻碍文言文书面语复兴,让大众有抵触文言文的借口,不接地气。需要会文言文的放低姿态,写能让普通大众容易看懂的文言文,才能播文言之魅力于天下。否则,不明觉厉。又有何用。让人明而觉厉,才是正道。
作为普遍的书面语,应该是简约易明的。我们复兴的可以作为书面语的文言文,不是盲目复古的,应该是浅易的,能让大众接受,用到文言虚词,而不失文言气势。如胡适之《文学改良刍议》,梁启超之《少年中国说》,林觉民的《与妻书》,王国维之《人间词话》。倘一味求简,模仿古人,那么文言文也只能孤芳自赏矣。如果一种语言要翻译成译文,要注解,普通大众才能明白的,那就不适合作为书面语。现在很多人写文言文故意用不常用的字,特殊句法,词性活用,以为文言功底高,以为很高明的。实际是弄巧成拙。会阻碍文言文书面语复兴,让大众有抵触文言文的借口,不接地气。需要会文言文的放低姿态,写能让普通大众容易看懂的文言文,才能播文言之魅力于天下。否则,不明觉厉。又有何用。让人明而觉厉,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