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你10年时间完成你的梦想,并让你生活不错,虽然成果归我,但是10年之后你就是业界名人,你愿意干吗?收入也算中上,有时还有些额外收入。我觉得两边如果好聚好散就没那么多事,夏天岛不改合同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以前的作品版权归夏天岛我觉得没问题啊,你以前只是新人,公司也是有风险的,合同肯定看过,我觉得目前也没有文字游戏啊,最重要的版权归夏天岛总应该知道吧。后面你做大了,想改合同我也觉得没问题啊,夏天岛不同意就换喽,不换自己做也行啊,只是我觉得10年是有点长,为啥没早点换。我觉得这和德云社的模式很像(只指模式不指人),小岳岳也是出师后为郭德纲做几年。虽然一个是师徒,一个算上下级吧,但既然捧红了你,你必然要付出。从B站潇洒那里看到的,对这个事件是初次了解,很多地方不是很清楚。还看了一些说夏天岛这种模式没有必要存在,我只想说如果有人做和日美那些一样的平台,夏天岛这种模式自然没有必要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