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在本帖仅阐述关于专利等工业财产的意见,和棒子申遗之类的文化遗产类话题无关)
刚才看一个帖子说外国药厂制造中药很畅销 很多人就说外国药厂明抢我们老祖宗的药方。
楼主本人在专利领域工作,深知研发新发明并申请专利的不容易,所以看了这些给技术人员脸上抹黑的评论感觉有些话不得不说。
我想说古方是无法申请专利的,何来明抢。
现在国内外药厂的中药专利无非都是在古方的基础上各自改进的。搞不好有些还是自己原创研究的。就因为国外药厂用了中医体系的理论或者药材,就要说国外药厂“明抢”中药的药方,“抢先”注册中药的药方?
如果是这种逻辑的话 专利制度本身就不应该产生了。只允许第一代发明者改进发明,或者放到刚才那个帖子里说的话,就相当于只允许药方的发明人改进药方,这样的话,工业发展必然停滞不前。
专利制度本身是为了鼓励工业进步而创立的,虽然可以理解八口们看见中医药方被国外发扬光大心有不甘,但是嫉妒国外药厂的幼稚思想还是抛弃掉比较好。
刚才看一个帖子说外国药厂制造中药很畅销 很多人就说外国药厂明抢我们老祖宗的药方。
楼主本人在专利领域工作,深知研发新发明并申请专利的不容易,所以看了这些给技术人员脸上抹黑的评论感觉有些话不得不说。
我想说古方是无法申请专利的,何来明抢。
现在国内外药厂的中药专利无非都是在古方的基础上各自改进的。搞不好有些还是自己原创研究的。就因为国外药厂用了中医体系的理论或者药材,就要说国外药厂“明抢”中药的药方,“抢先”注册中药的药方?
如果是这种逻辑的话 专利制度本身就不应该产生了。只允许第一代发明者改进发明,或者放到刚才那个帖子里说的话,就相当于只允许药方的发明人改进药方,这样的话,工业发展必然停滞不前。
专利制度本身是为了鼓励工业进步而创立的,虽然可以理解八口们看见中医药方被国外发扬光大心有不甘,但是嫉妒国外药厂的幼稚思想还是抛弃掉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