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是一个商业化的篮球联盟,球员的身份是职业球员,一年8个月的比赛,是30个老板凑钱玩的游戏——这是理解NBA的大前提。
每个老板之间,首先是合伙人,然后才是对手,至于斯特恩和肖华,只是他们投票表决同意的CEO,只拿死工资(当然工资很高,相当于一名一线球员的年薪)。在商业利益方面,30个老板以这样的原则分配:我的一亩三分地,我投入,我收成;联盟范围的收益,30位老板均分。打个比方,我们经常看到NBA的球衣销量排名,过去第一是科比,后来是詹姆斯,后来是库里,但无论你的球星球衣卖多好,收益都是30家分摊。
30队利益均等,共同致富,这是NBA的大原则。鉴于这一原则,发生了一些让大家并不理解的事:第一件是那年保罗被交易到湖人,斯特恩出面否决,至今让湖人球迷耿耿于怀。事实上当时的黄蜂老板已经卖了球队,由NBA托管,也就是黄蜂队资产属于剩下29队老板共同所有,如果在找到新主之前把核心球员交易,意味着黄蜂卖不出好价钱,也就让29队老板共同吃亏。第二件事,今年联盟干预费城76人队的重建,强行派小科朗吉洛进驻担任总管,解雇了原总经理,理由是费城连续几年的摆烂,已经影响到他们打客场时别的老板的票房。
NBA就是这样,如果说他们有操控,那就是平衡各队的实力,尽量让实力接近,以展现最激烈的对抗水平。针对这一宗旨,NBA在当年的劳资谈判中出台奢侈税,平衡各队的投入;在最近一次劳资停摆时,压制大市场,扶持小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