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比现代好破之处在于,对于人员流动历代都有很强限制,相比现代,尸源容易确认。
古代人员正常情况下流动空间有限,不会像现在这样买张票几千里,普通百姓一辈子在方圆几百里活动。方圆几百里什么概念?查找失综人员基本在本县就有很可能找到,不行的话在邻县也可以找。本县邻县都不是的,就已经属于特殊人群了。
特殊人群包括官员、商贾和其他一些有特殊需求的人员如赶考之类,特殊人员远距流动古代基本是有严格管理的,要有路引之类,你看西游戏里取经是不是也要渡碟、路引?此政策延至明、清都有,战乱年代除外。没有正当理由和路引你想长途流动,在正常生活范围内是难如登天的。
第三,古代经济和城市化不发达,每天行路距离有限,常人正常赶脚路程在50-80里,最普通的百胜出行有的一天只行20-30里。发现尸体的地方按道理他的最后出现地点应在50里以内。前面说了,古代远行人少,近日之内查找身高、体态相仿的失踪人员排查起来要容易很多很多。
好了,县内(邻县)失踪和有记录在案的行人失踪两条都不符合的尸源,本身就已是极少数了。而此极少数人员不按客观规律打尖住店,排查无果的,那就属于极少极少的了。
最后还有一点,古代民众基本素质低下,哪怕是新中国成立之后多年人民的平均教育水平是什么样的?古代呢?那讨论的不应该是教育水平,而是识字率了。你认为大字不识一个的,自己名字都不识的人,有意识地采取反侦查手段,找到那本就是极少极少的远乡来客,又无正常路引登记,也没在正常行路周期里吃饭住宿的行人,然后作案,还能想着销毁证据的有多少?
他真能有这个认知,去县城找个账房或笔吏的差使好不好?为什么要做案?还是针对陌生人?
尸源这关过了,其他的,由于人际关系简单,社会结构简单,人员普遍知识水平低下,案子破来是容易得多的。
如果以上这些都失效了,那就是又一综奇案了。那时候可没有命案必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