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卡"依次为A27"火事场のチャチャパワー"、A28"不死鸟の沼探検队"、A29"ようこそ!不死鸟の里へ"、A30"これが噂の不死鸟の剣"。
这里因不大用得上[看上去不大直观的]人物=>元质代换关系,故我以为将这一些自【...一小部分的注解】中分出来也是好的。
这里只须记住A50末尾所展示的[八主要人物各自的周身放光色]、A48/A50所展示的[直观可见的]正阵("魔法阵")环形排列次序等直观的展示即可。
一. 回顾法系-法系环
首先看一个将(本在正阵中赛-玛之间的)亚子移动至(正阵中)利-席之间的正阵:
桃 赛
铃 玛
席 利
亚
这个排列即我们曾称之为生剋七阵的东西,在【注解】及【旁衍】中皆已详细说明,包括这排列本身由旁衍或立方四摃而来、移动者之所以为"第二中心"亚子、置入的位置之所以为利-席之间等等,
这里本着尽可能少引进[本源于小红帽恰恰自身][但由各展示间的统合而不再具象的]东西的原则,只须记住这是一个亚子有所变化的正阵/"魔法阵"即可。
显然,在这个七边形/七阵中走(广)七角星的次序可为:玛-亚-铃-赛-利-席-桃--玛-亚...
以法系(正阵外环七人物各自的特征性"魔法"、特征不明显者以在A50所使用者为准)而言,这次序可写成:
道药忍攻物变召-道药...
七个法系的所指/命名(名头一向是无关宏旨的,若不对胃口自行代换成ABCDE也行)和与该人物相配的理由详见【注解】,这里要看的只是这链条本身。
在A54由"挑战者"欧兹起始,显而易见的"特出"人物为:欧-秦-美三人、紧接在美亚丽之后的"作为挑战者而未挑战的"玛-亚二人、对付前三人的"非挑战者"小铃。
(近正好给A54的中文版音轨做了对齐,见[百度盘]/s/1gdrtIeR => CN中文 => test54.mkv)
若我们能证明不属主要人物的前三人,其法系依次为 变-召-道,那么这条由A54而来的链条便能成为 变-召-道-药-忍...(属道具法系的玛琳可与前面同系的美亚丽合并,故二人组中玛琳在前亚子在后)。
虽然欧-秦-美三人依次属法系 变-召-道,本是小红帽恰恰自身大规律的一部分,如我们在【关于恰恰的同学的展示】说明"陪衬"十人时所说,其本是由"三桌"或A24"上下组"等更底层、更细致的规律而来,
但这里我们只举出自A54中直观可见的东西:
欧兹将自身变形故属变化系;秦达召唤什物且未明说其召唤物有限制,故属召唤系;美亚丽使用魔法棒等器具且明说了其召唤物有限制、故属与玛琳相似的道具系。
这些三条理由是我们一再重提的,若认为这样分派仍不可靠,则我们还能由恰恰counter这三人所分别使用的(假定与对方同类的)魔法类型,作为这三人法系所属的提示:
对欧兹所使用的[且即被判为胜利的]属使自身变化类型,固属变身/变化系;
对秦达所使用的[且即被判为胜利的]属召唤出什物类型,固属一般的召唤系;
对美亚丽所使用的,召唤出帽子并未被判为胜利,实际被判为胜利的乃是由"道具"(那顶帽子)发出的东西,故实属道具系。
以上是使用A54中明显可见的证据,说明了其一:A54中依次的六人五法系(玛-美同法系合并)链条,确实便是生剋阵中广七角星次序的前半部;其二:生剋阵广七角星次序本身便是法系次序。
当然了这两条在【注解】中皆有更详细的说明,这里只是将这两条作为给定的(结论?)运用。
以下粗略说明"法系环"的建立,因不再作详细推演,觉得不清晰乃至所谓"武断"的地方,参考【注解】相关部分即可.
现在我们将选定法系序列的"前端"和"尾端",其中作为依据的,即是A54敌人布齐多配予各"挑战者"的数字(后简称"布齐多数")。
由A54知,秦达-法系召的布齐多数已是"七法系"最大的数七(之前的欧兹-法系变 其布齐多数为数六),故我们定法系召为七法系的"尾端",如此[更在其之后的法系道]自然便为七法系的"前端"。
最后我们将有特殊性的法系"器"(旧称法系"宝")置入"尾端"之后与"前端"之前,如同通常处理具特殊性的恰恰时所作的一般,如此七法系+一特殊法系可成为一环形排列:
变召器
物 道
攻忍药
可看出这个环是顺转(法系次序顺时针递进)的。
這個環以八法系的代表人物/八主要人物而言即:
席桃恰
利 玛
赛铃亚
此即"法系环",之后我们要说明的便是这个环与"十色图"的关系。